2015年12月03日 10:06 来源:朔州市新闻中心 | 打印
节能减排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大举措,是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必然选择,对于调整经济结构、转变增长方式、提高人民生活质量具有极其重要而深远的意义。近年来,朔州市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府关于节能减排工作的决定和要求,强化重点耗能企业节能管理,全面推进重点领域节能降耗,持续深入开展全民节能行动,加大污染排放重点行业监管督查力度,在节能减排工作上取得了一定成效。
一是推进传统产业改造升级。全面提升煤炭产业集约化水平,近年来我市下大力气对全市的小煤窑进行联合重组和机械化改造,全市由原来的205座煤矿缩减到现在的80座,单井规模由16万吨提高到现在的242万吨,总产能由4000万吨提高到现在的2亿吨,煤炭回采率由过去的15%提高到现在的85%。建设了一大批千万吨级标准化矿井,煤炭生产的综合能耗水平明显下降,达到了全国先进水平。
二是发展壮大新兴节能产业。坚持把循环经济作为改造和提升传统产业、培育壮大新兴节能产业的主要手段,全面推进各类产业循环化发展。目前,全市初步形成了煤炭生产—煤炭洗选—原煤和煤矸石发电—粉煤灰综合利用,煤炭—煤化工,石灰岩—电石—下游产品,煤—电—冶,种植—养殖—农副产品加工—生物质能发电等五大产业链条。随着主体企业上下游产业链条的延伸和拉长,多个资源循环、废物利用、高效发展的循环经济产业链条已经逐步显现。围绕建设全国工业固废综合利用示范基地,建成了全国第一家工业固废综合利用园区。
三是加快淘汰落后生产能力。近年来,我市加快了淘汰落后产能力度,重点对小水泥厂、小机组等实行专项治理,关停了一批高能耗企业,淘汰了一批落后生产能力,到2014年,累计淘汰火电机组141.8万千瓦,淘汰落后水泥生产线11条、产能230万吨,淘汰电石产能6.8万吨,淘汰焦化产能20万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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