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1月04日 08:2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报 【打印】
民航局近日印发《关于鼓励社会资本投资建设运营民用机场的意见》,全面放开民用机场建设和运营市场,创新民用机场建设和运营投融资方式,加大对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的政策支持,以提升机场服务质量和效率,促进民航行业安全、高效发展。其中提出,社会资本可通过特许经营、经营权转让、股权出让、委托运营、整合改制等资本运作方式,参与民用机场及其服务配套设施项目的建设和运营。
© 1999-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版权所有 | 联系我们 | 意见反馈 | 京ICP备10046031号-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