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海安县政府采购中心受海安县建设工程施工图审查室的委托,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向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上海分部采购PKPM软件,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有其他供应商对此有异议,请于2012年5月 25日上午11:00前携书面材料与我中心或采购单位联系。在该期限后提出的申请将不再受理。
文件编号:HAZC-(2012)单字第0009号
一、采购内容:
1、设备清单:
2、产品要求:
符合现行规范要求。
(详细要求请与采购单位联系)
采购单位联系人:曹鹏
电话:13862701223
二、付款方式:货到并上机运行合格后,一周内结清货款。
三、信息公告时间:截止至2012年5月25日上午11:00。
四、谈判要求:
(一)谈判开始时间:2012年5月28日下午3:30。
(二)谈判响应文件要求:谈判时参加谈判供应商应递交响应文件一式三份。响应文件递交地点:江苏省海安县城长江中路86号信合大楼东裙楼三楼(江苏省海安县政府采购中心办公室)。
(三)响应文件包含以下内容: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报价单位法人授权委托书、报价人身份证复印件;
2.产品的合法代理证明如生产企业授予的“授权委托书”等。
3.供货进度及售后承诺(加盖单位印章)。
4.国家规定的应提供的其他资质证明资料。
5.详细的报价依据和清单(加盖单位印章)(列报服务的名称、单价、总价及优惠条款等)以及报价单位(盖章)、被授权人、联系电话、报价日期。
(四)谈判保证金:参加谈判供应商需现场交纳谈判保证金1000 元。谈判保证金必须是人民币,谈判保证金的交纳形式仅限于现金、银行汇票(采购中心不接受汇款、转帐支票或其他形式的保证金),且必须在本竞争性谈判文件确定的期限前交至我中心。
(五)合同签订
1、成交人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按成交通知书指定时间、地点与采购单位签订合同。
2、成交人的谈判响应文件及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及附件。
3、成交人未按规定签订合同,我中心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并没收其谈判保证金。
4、供需双方签订的合同,须经我中心审核盖章后生效。
5、成交方不按其承诺履行义务,我中心有权没收其履约保证金。
五、联系方式:
(1)联系人:王良斌
(2)联系电话:0513-88897062
(3)传真:0513-88897064
(4)邮编:226600
开户行:江苏海安农村合作银行营业部
户 名:海安县财政局结算中心
银行帐号:3206213001241000000145
江苏省海安县政府采购中心
2012年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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