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工程已报平南县政府监督管理机构备案,由贵港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贵发改投资[2009] 166 号批文和平南县建设局同意报建批准建设,项目业主和招标人为平南县大新镇村镇建设管理站,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资金补助及县政府配套投资,该项目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工程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1 项目名称:平南县大新镇城镇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2.2 规模:道路全长1.677公里,宽20米或18米。
2.3 建设地点:平南县大新镇。
2.4 招标范围:路面硬化、人行道铺装、道路绿化、排水管道、路灯等。
2.5 定额工期: 日历天 要求工期:120日历天。
2.6 要求质量:国家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或市政工程资质叁级及以上资质,拟派出建造师应有类似工程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足够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1 有意应约参加投标者请于2009年6月10日至2009年6月16日(正常工作时间),由申请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携带单位开具的介绍信及在有效期内的证件原件到平南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平南县建设局大院内)办理投标报名。
4.2持以下资料购买招标文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其安全培训考核合格A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拟任建造师业绩、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建造师证书及安全培训考核合格B证和社会养老保险缴纳证明(建造师应为申请投标企业在职职工)、企业2006~2008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区外来桂企业登记备案证》(广西区外投标企业适用,建造师应与其来桂备案配置人员一致)。上述证件材料须提供1份加盖法人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存档备案,同时在报名现场核查证件原件。
4.3 招标文件每本售价250元(售后不退)。
4.4招标文件不接受邮购。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09年6月30日上午9 时 00 分,地点为平南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1本招标公告在平南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联系电话:0775-7821405)发布。
6.2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广西财政网(www.gxcz.gov.cn)、贵港市政府采购网(www.ggzfcg.gov.cn)、广西招标投标监督网(http://ztb.gxi.gov.cn)及广西新衡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xinhengtong.net/)发布。
招标人:平南县大新镇村镇建设管理站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新衡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平南县大新镇 地 址:贵港市解放路121号市建规委大院内
联系人: 联 系 人:杨纪源
电 话: 电 话:13737572111
传 真: 传 真:0775-4228976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hengtong2001@tom.com
2009 年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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