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受广东省经济贸易委员会招待所的委托,对广东省经济贸易委员会招待所柴油发电机组及机房改造工程采购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GPCGD113105HG004F
二、采购项目名称:广东省经济贸易委员会招待所柴油发电机组及机房改造工程采购
三、采购预算:见序号四,“项目内容及需求”
四、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包组内容:柴油发电机组及机房改造工程采购(购置柴油发电机组1台,旧发电机组(山东潍坊6160A-3/120KW/2台套)拆除与回收,机房改造工程)
用途:政务
数量:1项
简要技术要求:主要设备:柴油发电机组,备用功率450KW/常用功率400KW;
预算金额:40万元(拆除后的报废发电机组交中标人处理)
投标保证金金额:0.4万元
工期:在甲方发出设备进场通知后30天内设备进场,三周内完成安装与测试。
交货地点:广东省广州市麓苑路36号地下室发电房
投标人应对包内所有的招标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包内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五、供应商资格:
1、 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交相关承诺。
2、 投标人必须是所投柴油发电机组的制造商,或能提交其销售代理资格证复印件或制造商(含地区分公司或同级代表处)的本项目授权文件原件。
3、 投标人必须具有《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资质证书》、《环保工程设计资质证书(废气、噪音)》;否则,环保工程部分须分包给具有《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资质证书》、《环保工程设计资质证书(废气、噪音)》的单位,投标时须提交分包协议且须提交分包人的相应证书复印件。
4、 已登记报名并获取本项目采购文件的。
六、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1年2月23日至2011年3月2日(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详细地址:广州市越秀区越华路118号之一,1楼售标处)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150元/套(售后不退),人民币),售后不退。
七、投标截止时间:2011年3月15日14时30分
八、投标文件递交地点:(详细地址)广州市越秀区越华路118号之一9楼904,投标文件递交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30分钟内
九、开标评标时间:2011年3月15日14时30分
十、开标评标地点:(详细地址)广州市越秀区越华路118号之一9楼904
十一、集中采购机构期望得到的协助与配合:为了提高政府采购效率,节约社会交易成本与时间,集中采购机构希望购买了招标/采购文件,而决定不参加本次投标/报价的供应商,在开标/初次报价截止时间前3日,按以下联系方式,书面形式告知我们。对您的支持与配合,谨此致谢。
联系人:卢/吴先生,胡小姐
电话:020-6279 1631/33,6279 1686
传真:020-8317 7411
邮编:510030
采购人名称:广东省经济贸易委员会招待所
采购人地址:广东省广州市麓苑路36号
采购单位联系人:李先生
采购单位电话:020-83592545
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
二〇一一年二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