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政府采购中心受企业的委托,现就以下项目进行招标,欢迎合资格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 项目名称:佛山市红星影剧院联星影城装修改造工程
二. 项目编号:FSEP
三.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 项目性质:属于企业性资金 (非政府采购)。佛山市政府采购中心按照市国资委审定的采购方式确定中标供应商。
五. 项目适用规范标准:采购过程的一切行为规范、执行标准及仲裁依据均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佛山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相关规定。
六. 供应商资格条件:
1.投标人须是中国大陆境内合法注册的非联合体企业,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从事本项目的经营范围和能力;
2.投标人执业信誉良好,最近三年没有重大工作失误,违法违规以及违反职业道德、执业规范等不良记录;
3.须同时具有以下企业资质:
(1)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级别为二级(或以上)的建筑装饰装修专项工程设计与施工资质 或 级别为二级(或以上)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资质证书;
(2)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级别为三级(或以上)的机电安装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或 级别为三级(或以上)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资质证书;
(3)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级别为三级(或以上)的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资质证书;
(4)具有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五级(或以上)、承修类五级(或以上)资质证书。
4.投标人须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5.投标人须取得佛山市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有效的《佛山市建筑行业企业诚信手册》。
七. 评审方法:综合评分法
八. 公告时间及获取《招标文件》方式
公示公告时间:北京时间
领取采购文件与登记备案时间:北京时间
获取方式:详见佛山市政府采购中心网站(http://www.fsgp.cn)。
九. 递交投标文件
时间:北京时间
地点:佛山市季华五路28号公交大厦6楼政府采购中心
十. 项目评审
时间:北京时间
地点:佛山市季华五路28号公交大厦6楼政府采购中心
十一. 澄清与修正通知
若本项目公布的文件有任何修改或更正通知时,佛山市政府采购中心将以传真方式通知已登记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同时在佛山市政府采购中心原公告栏和“更正公告栏”上发布。
十二. 采购人
采购人名称:佛山市红星影剧院有限公司
地址:佛山市南海区罗村街道联星村水部村民小组联星电影城3楼
联系人:
十三. 监督管理单位
单位名称:佛山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联系人:
十四. 采购代理机构
代理机构名称:佛山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季华五路28号公交大厦六楼
联系人:
电 话:0757-83209129 83209118 传真:0757-83209109
佛山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1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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