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江市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简称“集中采购机构”)受采购人阳春市春湾中心卫生院、阳江市中医医院、阳江市海陵镇卫生院、阳春市中医院(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就阳春市春湾中心卫生院、阳江市中医医院、阳江市海陵镇卫生院、阳春市中医院医疗设备及救护车进行公开招标(招标编号: YJGPC2011074Z) 采购,接受合格的国内投标人提交密封投标。有关事项如下:
一、招标项目的名称、用途、数量、招标项目的性质
1. 项目名称:阳春市春湾中心卫生院、阳江市中医医院、阳江市海陵镇卫生院、阳春市中医院医疗设备及救护车。
2. 招标编号:YJGPC2011074Z
3. 01包组:阳春市春湾中心卫生院医疗设备
02包组:阳江市中医医院医用氧气加压舱
03包组:阳江市中医医院监护型救护车
04包组:阳江市海陵镇卫生院全自动生化分析仪
05包组:阳春市中医院高压注射泵
06包组:阳春市中医院救护车
4. 数 量:各1项
5. 完工期:合同签订生效后30日历天内完成(超出该完工期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6. 招标项目的性质:公开招标。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 投标人须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 01、02、04、05包投标人所投医疗设备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产品注册证。
3. 03包:投标人注册资金不少于人民币100万元(含),具有汽车销售经营权,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4. 01、02、04、05、06包投标人所投主要货物须具有生产、经销、代理等合法来源证明文件。
5. 投标人须购买招标文件。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工商营业执照加盖公章的副本复印件及《购买标书登记表》(http://www.yjgpc.gov.cn下载专区)。
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公示
1、招标文件公示时间及下载:2011年9月1日至2011年9月7日。招标文件下载。
2、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供应商认为政府采购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公示期间或者自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中心提出质疑。质疑函应当署名。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公章。
四、购买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1. 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1年9月1日至2011年9月9日,上午8:30~11:00,下午2:30~5:00(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
2. 购买招标文件地点:阳江市政府采购中心窗口(阳江市江城区东风二路60号阳江市行政服务中心一楼)。
3.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150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五、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 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11年9月21日14:30-15:00 (北京时间)。
2. 投标截止时间:2011年9月21日15:00(北京时间)。
3. 开标时间:2011年9月21日15:00 (北京时间)。
4. 开标地点:阳江市行政服务中心开标室(阳江市江城区东风二路60号阳江市行政服务中心一楼)。
六、采购人、集中采购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 采购人联系方式:
名称:阳春市春湾中心卫生院
联系人:刘春华
联系电话:13005641389
名称:阳江市中医医院
联系人:欧杰 陈治军
联系电话:13922019368 13702806252
名称:阳江市海陵镇卫生院
联系人:曾庆相
联系电话:18926351968
名称:阳春市中医院
联系人:张国慧 谢东文
联系电话:13809723008 13702819716
2. 集中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名称:阳江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阳江市江城区东风二路60号阳江市行政服务中心一楼
联系人:黄多荣
联系电话:0662-3369019
传真:0662-3366331
七、集中采购机构帐户信息
户 名:阳江市政府采购中心
开 户 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阳江中心广场支行
帐 号:100111355520010001(用于招标代理服务费、标书费)
100363896890010001(用于交纳投标保证金)
阳江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1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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