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项目覃塘区振南至沙水公路施工招标已由覃塘区发展和改革局以覃发改规划[2011]13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覃塘区樟木乡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源:上级补助资金+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名称:覃塘区振南至沙水公路施工招标
3.项目编号:YLGGG20112003-QT
4.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覃塘区振南至沙水公路施工招标
(2)项目建设地点:覃塘区樟木乡
(3)要求工期:120日历天
(4)质量等级:合格
(5)项目规模:覃塘区振南至沙水公路施工招标,起点位于覃塘区樟木乡振南医院附近,终于沙水,公路等级为四级,全长6.300公里,其中主线长1.770公里,支线1长1.255公里,支线2长1.985公里,支线3长1.290公里。其余内容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5.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国内注册的,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叁级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资格的施工企业;本项目拟安排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公路工程注册建造师二级以上(含二级)资质,且必须是本企业注册人员。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潜在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应经招标项目当地检察机关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确认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
6. 投标文件的获取:报名时间、地点及报名时须提供的报名材料
6.1凡有意参加的投标人,请于2011年 9月 5 日至2011年 9月 11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时至12时,下午15时至18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广西云龙招标有限公司贵港分公司(贵港市金港大道港宁花园890-3号)由企业法人凭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单位介绍信原件、拟投入的项目经理建造师证书复印件及建造师本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以上资料所属复印件的需加盖单位公章并带原件备核。
资料合格方可购买招标文件,不代办邮寄,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50元(不含图纸资料费),售后不退。凭报名回执单购买标书。
7.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1年 9 月 26 上午9时30分,投标人应当于当日上午8时至9时30分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广西云龙招标有限公司贵港分公司(贵港市金港大道港宁花园890-3号四楼),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规定》的规定,凡参与投标活动的投标人,必须提供覃塘区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书面告知函,作为参与投标活动的准入条件(开标时需带原件审核,否则将不接收投标文件,按无效标处理)。
9.发布公告的媒介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西财政网(www.gxcz.gov.cn)、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广西招标投标监督网(http://ztb.gxi.gov.cn)、贵港市政府采购网(www.ggzfcg.gov.cn)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覃塘区樟木乡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云龙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覃塘区 地址:贵港市金港大道港宁花园890-3号
邮政编码:537100 邮政编码:537100
联系人:黄所长 联系人:闭女士
电话:07754861533 电话:07754569690
传真:07754861533 传真:07754565816
建设单位:覃塘区樟木乡人民政府 采购代理机构:广西云龙招标有限公司
2011年9月5日 2011年9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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