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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宝安区政府采购中心关于宝安区宝城市政道路清扫保洁作业服务的公开招标公告

2012年02月21日 14:54 来源:打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深圳市宝安区网上政府采购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深圳市宝安区政府采购中心深圳市宝安区城市管理局所申报的宝安区宝城市政道路清扫保洁作业服务项目,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欢迎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1. 招标文件编号:BACG2011028642
  2. 招标项目名称:宝安区宝城市政道路清扫保洁作业服务
  3. 招标的内容:

    采购条目流水号

    设备名称

    单位

    数量

    采购明细清单、用途及其他要求项

    21376687

    宝安区环卫管理处宝城市政道路清扫保洁作业服务A包

    1

    详见采购文件

    21376729

    宝安区环卫管理处宝城市政道路清扫保洁作业服务B包

    1

    详见采购文件

    21376734

    宝安区环卫管理处宝城市政道路清扫保洁作业服务C包

    1

    详见采购文件

    21376756

    宝安区环卫管理处宝城市政道路清扫保洁作业服务D包

    1

    详见采购文件

  4. 标书获得方法:
    供应商在深圳市政府采购网(
    www.szzfcg.cn)登记并经审核成为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的注册供应商后,于2012年02月17日 18:00 2012年03月12日 09:15 期间从宝安区政府采购网站(http://ba.szzfcg.cn)下载本项目的招标文件,并进行投标响应。 供应商登记注册手续详见深圳政府采购网(http://www.szzfcg.cn)。投标人如确定参加投标,首先须在深圳市宝安区政府采购网上报名投标,方法为登录深圳市宝安区政府采购网后点击“应标管理→投标响应”;如果网上报后又不参加投标必须在距投标截止时间1个工作日之前登录采购系统点击“拒绝”或“撤销”或告知招标机构。网上点击响应投标而未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递交投标文件,且未在规定的时间前将其不参加投标的情况告知招标机构的供应商,招标机构将视其网上违规操作。
  5. 投标人资格要求:
    A包: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且为深圳市政府采购注册供应商,并在宝安区政府采购网上响应投标;
    2)投标人注册资金须在300万(含300万)以上,经营范围必须包括清洁服务(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
    3)投标人自2009年1月1日截至开标截止日前,有累计总面积50万平方米或以上的市政道路(含城中村道路)清扫保洁作业服务业绩(同一作业范围的服务合同不累计),并获得项目采购方满意评价(提供相应业绩服务合同关键页及用户方满意评价证明文件扫描件);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
    B包: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且为深圳市政府采购注册供应商,并在宝安区政府采购网上响应投标;
    2)投标人注册资金须在300万(含300万)以上,经营范围必须包括清洁服务(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
    3)投标人自2009年1月1日截至开标截止日前,有累计总面积50万平方米或以上的市政道路(含城中村道路)清扫保洁作业服务业绩(同一作业范围的服务合同不累计),并获得项目采购方满意评价(提供相应业绩服务合同关键页及用户方满意评价证明文件扫描件);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
    C包: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且为深圳市政府采购注册供应商,并在宝安区政府采购网上响应投标;
    2)投标人注册资金须在300万(含300万)以上,经营范围必须包括清洁服务(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
    3)投标人自2009年1月1日截至开标截止日前,有累计总面积50万平方米或以上的市政道路(含城中村道路)清扫保洁作业服务业绩(同一作业范围的服务合同不累计),并获得项目采购方满意评价(提供相应业绩服务合同关键页及用户方满意评价证明文件扫描件);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
    D包: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且为深圳市政府采购注册供应商,并在宝安区政府采购网上响应投标;
    2)投标人注册资金须在300万(含300万)以上,经营范围必须包括清洁服务(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
    3)投标人自2009年1月1日截至开标截止日前,有累计总面积50万平方米或以上的市政道路(含城中村道路)清扫保洁作业服务业绩(同一作业范围的服务合同不累计),并获得项目采购方满意评价(提供相应业绩服务合同关键页及用户方满意评价证明文件扫描件);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
  6. 答疑事项:供应商如对本项目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包括认为招标文件的技术指标或参数存在排他性或歧视性条款等,必须于2012年02月24日 18:00 前将登录宝安区政府采购网,在“应标管理→项目答疑发布”中填写相关疑问,逾期将不予受理。投标截止前将集中答疑结果及相关补充公告以网上公告方式或在采购系统中直接答复各投标人,请及时关注。
  7. 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具体操作为登录“宝安区政府采购网”,用“应标管理→上传投标文件”功能点上传投标文件。投标人只有在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预交或缴纳网上注册保证金后才能获取在网上“上传投标文件”的权限,投标人须确认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已获取“上传投标文件”的权限。
  8. 投标截止时间:2012年03月13日 09:15  (北京时间)
  9. 开标时间和地点:2012年03月13日 09:15  (北京时间)
    深圳市宝安区政府采购中心__213__开标室,供应商可以登录“宝安区政府采购网”,用“采购项目查询及管理→查看开标一览表”功能点查询开标情况。
  10. 联系方式:
    详细地址: 深圳市宝安区2区湖滨东路40号(区财政局对面)
    邮政编码: 518101 
    网上操作咨询:0755-27758326  、27758321  
    市注册保证金咨询:0755-83938597;区投标保证金咨询:0755-27758351 
    传真:0755-27758320



  深圳市宝安区政府采购中心
2012年0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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