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淳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淳安县城市管理综合监察大队停车收费系统硬件、软件和POS机终端及软件等设备的公开招标公告

2012年03月01日 00:04 来源:打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淳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淳安县城市管理综合监察大队委托,就停车收费系统硬件、软件和POS机终端及软件等设备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招标项目编号:CAZFCG[2012]15号

采购组织类型:政府集中采购

二、招标项目概况(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

 

序号

标项内容

数量

单位

预算金额(万元)

简要技术要求、用途

备注

1

停车收费系统硬件、软件和POS机终端及软件等设备

1.0

 

 

 

 

三、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①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竞标人名称与资格审查名称必须一致)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相关技术资质)具有依法纳税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所投产品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相应的技术标准、环保节能标准和安全标准。(本次将优先(强制)采购节能环保产品)。

预中标人必须在预成交公示结束前在浙江省政府采购网完成网上注册申请,否则将拒绝向其发出中标通知书。

注册资本为5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

投标人需有县级以上城市道路停车收费管理服务系统成功应用案例。

能在淳安县提供长期的运维服务。

四、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标书发放时间、地点:招标文件请于2012年 3  月 20  日14:00前免费网上下载(淳安县公共资源交易网、浙江省政府采购网、淳安千岛湖政府门户网)。

②报名时间地点:投标人于 2012年 3 月 20 日11:00前携带加盖单位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至淳安县行政服务中心四楼窗口报名登记。

五、投标截止时间:2012年3月20日 14:00

六、投标地点:浙江省淳安县千岛湖镇新安东路555号(行政服务中心五楼)

七、开标时间:2012年3月20日 14:00

八、开标地点浙江省淳安县千岛湖镇新安东路555号(行政服务中心五楼)

九、保证金及交付方式:请投标人于2012年   3   20 日11:00时前将标一贰万圆(¥20000.00);投标保证金交纳至指定帐户并到账,凭银行回执单原件至交易中心四楼服务窗口开取收款收据。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淳安支行

户名:淳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

账号:075201040025441

保证金收退咨询电话:0571-24818118联系人:余旭华。

 

十、其他事项:

投标文件提交地点及开标地点淳安县千岛湖镇新安东路555号(淳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第二开标室)。

淳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淳安县千岛湖镇新安东路555号五楼。联系电话0571-24818116传真:0571-24818116联系人:徐厚权  王素婷

淳安县城市管理综合监察大队联系人:方迎强     联系电话:0571-64813085/24822328

 

淳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2年 2 月 29


 

查看原公告

 

附件信息


招标文件:CAZFCG[2012]15号城管大队.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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