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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十里丰监狱三监区医务教学用房和伙房工程的公开招标公告

2012年03月03日 00:06 来源:打印

 

浙江省十里丰监狱三监区医务教学用房和伙房工程,项目业主为浙江省十里丰监狱,委托金华九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为招标代理机构,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本工程投资概859万元,工程内容为新建医务教学用房,建筑面积约3229m2,框架结构,新建罪犯伙房浴室,建筑面积约1126m2, 框架结构,新建钢结构大课堂,建筑面积约596 m2,及配套附属工程,建设地点在十里丰监狱三监区,计划工期300天。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现将本次招标投标资格条件等公告如下

1. 投标人资格要求

1.1 投标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施工企业资质并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独立法人;

1.2 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及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具有“三类人员”A类证书,其中分管安全生产副经理需提供任职文件;

1.3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质,具有“三类人员”B类证书,在投标截止日时无在建工程(在建工程是指项目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日时原承担的合同工程项目未通过验收)且符合浙政发〔2009〕22号文件规定。200911后(以竣工验收证明文件签署日期为准)以项目负责人身份完成过单个合同500万元及以上房屋建筑工程(须提供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和竣工验收证明文件的复印件,业绩证明材料中至少有一项证明材料能够如实反映出项目负责人身份和姓名)。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资质证书和业绩证明材料开标时须提供原件。

1.4 投标人拟驻现场的安全专职管理员具有“三类人员”C类证书

1.5 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

2. 招标文件的获取

2.1 潜在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时需递交企业介绍信或法人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2凡符合本项目资格条件并有投标意向的独立法人,请于201231201237(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4时至17时,到金华市兰溪街145号1单元2楼(金华九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或于201237下午14时至17时至浙江省十里丰监狱招标办,即可购买招标文件(含清单电子光盘)。

2.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600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300元,图纸用后退还(如有污损、缺页等,按30元每张折价赔偿)。

3.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2320900分,地点为衢州市上街127号衢州友好饭店会议室

4. 联系方式

  标  人:浙江省十里丰监狱                    招标代理机构:金华九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址:衢州市衢江区十里丰监狱                    址:金华市兰溪街145号1单元2楼

  系  人:张建苗                                系  人:邢仪侠

      话:0570-2927206                        电话(含传真):0579-83939629

招标公告同时发监狱内网、浙江监狱网、衢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qzggzy.com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www.zjzfcg.gov.cn/ne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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