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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兴市千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关于嘉兴市南湖区新丰镇政府嘉兴市南湖区新丰镇道路保洁及“三位一体”保洁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2012年03月09日 00:07 来源:打印

 

嘉兴市南湖区新丰镇道路保洁及“三位一体”保洁项目公告招标采购公告

 

据政府采购相关法律规定,经南湖区财政局确认委托[委托号:南湖2012.2],嘉兴市千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嘉兴市南湖区新丰镇政府的委托,就下列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项目编号:JXQQGK(2012)第02号

二、采购组织类型:部门集中采购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采购内容及数量

标项

项目名称

采购内容

 

1

新丰镇道路保洁及“三位一体”保洁项目

二年承包期,道路保洁、垃圾清运

1

 

五、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之供应商资格规定;

投标人的特定条件

1、具有从事3年以上道路保洁的企事业法人执照,注册资金200万元(含)以上;

2、企业具备5辆(含)以上证照齐全及具有有效保险的垃圾清运自卸车辆(如是租赁需提供租赁合同)、3吨(含)以上洒水车不得少1辆(含,需自有)及清扫车不得少于1辆(含,如是租赁需提供租赁合同);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招标文件的发售:

1、发售时间:2012年03月09日2012年03月19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1:00,下午:13:30-16:30。

2、发售地点:嘉兴市中山西路2017号(秀园路口)京润大厦10楼北3采购室。

3招标文件售价:招标文件工本费每套500元,售后不退。

七、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提供以下资料(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1、经有关部门年检通过的企事业法人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2、报名人身份证及复印件(须提供所在单位介绍信);

33年以上道路保洁行业的有效业绩的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4、垃圾清运自卸车、清招车辆行驶证及保险凭证(如是租赁需提供租赁合同原件);

5、洒水车行驶证及保险凭证。

八、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叁万元整。投标人应于2012年4月3日9:30前交至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帐户。保证金交纳方式:支票或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形式。

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银行帐号      19—399901040041558

开户银行      中国农业银行嘉兴市分行营业部

九、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投标人应于2012年4月5日14时00分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室,逾期送达作无效标处理。

十、开标时间及地点:本次招标将于2012年4月5日14时00分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室开标,投标人代表必须持身份证及有效证件出席开标会议。

十一、招标公告发布于:

浙江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zjzfcg.gov.cn) ;和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jxzbtb.gov.cn/jxggzyjyzx/)。

十二、采购方联系方式:张根华     电话:13758079222   

十三、嘉兴市千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项小姐   章小姐                      联系电话:0573-883705015 手机:13605738567   传真:0573-83705013

十四、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南湖区财政局  电话:0573-82838543

 

 

                                  嘉兴市千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2年03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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