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奉化市殡仪馆车辆采购项目的采购公告

2012年05月17日 08:46 来源:打印

奉化市殡仪馆车辆采购项目的采购公告
公告次数:1
发布日期:2012-05-17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有关办法,奉化市政府采购中心奉化市殡仪馆车辆采购项目进行询价采购,现邀请合格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采购编号: FHZFCG(2012)022X
二、项目概况:

1、子包一:金杯H2L型                      数量:2辆

      子包二:九龙HKL5030XBYE4     数量:1辆

(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文件第三章)

2、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 3 个工作日内,中标人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并于签订合同后 30天内完成供货同时提供安装、调试、操作培训等服务;

3、投标报价包括运输费、调试费、税金等所有费用;

4、送货地点:奉化市殡仪馆;

5、售后服务要求:按业主要求提供售后服务。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能提供本次采购货物及服务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供应商;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标书发售日期: 自公告刊登日起至2012年05月23日止(节假日及法定假日除外)。自即日起至2012年 05月23日16时止(上午8:30—11:30下午2:00—5:30,节假日除外),到奉化市政府采购中心(南山路151号五楼)报名。
五、标书售价、地点及方式:

1、报名、领取采购文件时间:自即日起至2012年 05月23日16时止(上午8:30—11:30下午2:00—5:30,节假日除外),到奉化市政府采购中心(南山路151号五楼)报名;

2、报名时须提供:经有关部门年检通过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表身份证,供应商须在宁波市政府采购网上注册,本次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3、投标保证金:子包一:人民币 3000元、子包二:人民币 1000 元,报名同时或在报名截止时间前须足额缴纳投标保证金(形式:转账支票、电汇、汇票、汇兑,账号:3901320209000042094,开户银行:奉化市工行中山支行,收款人:奉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话、传真:0574—88589092,以实际到达账户为准)。

▲4、供应商须在投标截止日前在宁波政府采购网(www.nbzfcg.cn)上完成供应商注册工作,否则投标人将不能有效进入采购程序。

六、投标截止时间: 2012年05月24日14时30分
七、投标地点: 奉化市南山路151号5楼。
八、开标时间: 2012年05月24日14时30分
九、开标地点: 奉化市南山路151号5楼。
   
   
  采购机构:奉化市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人:胡先生
联系电话:0574-88589815
传真:
联系地址:奉化市南山路151号5楼

采购单位:
奉化市殡仪馆/王先生/0574-88596456/锦屏街道西圃火烧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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