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奉化市殡仪馆车辆采购项目的采购公告 | |
| 公告次数:1 | |
| 发布日期:2012-05-17 | |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有关办法,奉化市政府采购中心就奉化市殡仪馆车辆采购项目进行询价采购,现邀请合格供应商参加投标。 | |
| 一、采购编号: | FHZFCG(2012)022X |
| 二、项目概况: |
1、子包一:金杯H2L型 数量:2辆 子包二:九龙HKL5030XBYE4 数量:1辆 (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文件第三章) 2、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 3 个工作日内,中标人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并于签订合同后 30天内完成供货同时提供安装、调试、操作培训等服务; 3、投标报价包括运输费、调试费、税金等所有费用; 4、送货地点:奉化市殡仪馆; 5、售后服务要求:按业主要求提供售后服务。 |
|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能提供本次采购货物及服务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供应商;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四、标书发售日期: | 自公告刊登日起至2012年05月23日止(节假日及法定假日除外)。自即日起至2012年 05月23日16时止(上午8:30—11:30下午2:00—5:30,节假日除外),到奉化市政府采购中心(南山路151号五楼)报名。 |
| 五、标书售价、地点及方式: |
1、报名、领取采购文件时间:自即日起至2012年 05月23日16时止(上午8:30—11:30下午2:00—5:30,节假日除外),到奉化市政府采购中心(南山路151号五楼)报名; 2、报名时须提供:经有关部门年检通过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表身份证,供应商须在宁波市政府采购网上注册,本次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3、投标保证金:子包一:人民币 3000元、子包二:人民币 1000 元,报名同时或在报名截止时间前须足额缴纳投标保证金(形式:转账支票、电汇、汇票、汇兑,账号:3901320209000042094,开户银行:奉化市工行中山支行,收款人:奉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话、传真:0574—88589092,以实际到达账户为准)。 ▲4、供应商须在投标截止日前在宁波政府采购网(www.nbzfcg.cn)上完成供应商注册工作,否则投标人将不能有效进入采购程序。 |
| 六、投标截止时间: | 2012年05月24日14时30分 |
| 七、投标地点: | 奉化市南山路151号5楼。 |
| 八、开标时间: | 2012年05月24日14时30分 |
| 九、开标地点: | 奉化市南山路151号5楼。 |
| 采购机构:奉化市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人:胡先生 联系电话:0574-88589815 传真: 联系地址:奉化市南山路151号5楼 采购单位: 奉化市殡仪馆/王先生/0574-88596456/锦屏街道西圃火烧岙 |
|
© 1999-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版权所有 | 联系我们 | 意见反馈 | 京ICP备10046031号-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