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虹口区教育局空调设备运维外包服务政府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2012年05月17日 09:24 来源:打印


虹口区教育局空调设备运维外包服务政府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财政部18号令《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上海申厚建设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受采购人虹口区教育局基建站委托,就虹口区教育局空调设备运维外包服务政府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邀请合格投标人提交密封投标。
一、项目编号:HKJYJCG2012-104
二、项目名称:虹口区教育局空调设备运维外包服务政府采购项目
采购内容包括:
1、项目概述:虹口区教育局空调设备运维外包服务是指学校将校内空调设备维保的职能全部或部分外包给专业的第三方,由供应商负责空调设备的运维服务提供及相关协调、管理工作。通过空调设备的专业运维从而有效的控制传播形疾病,同时达到减少空调故障率、减少能源消耗,延长设备使用寿命等目的。
2、空调设备运维学校数量:虹口区教育局下属约58所学校。
具体采购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注:本项目拒绝采购进口产品,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根据虹口区财政局沪财库[2009]19号“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优先购买福利企业产品和服务的通知”要求,本项目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福利企业的产品和服务。
3、运维服务期限:2012年9月1日至2013年8月31日。
(供应商应投报以上所有采购内容,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三部份)。
另投标人在评标前需提供维保服务中心系统管理平台一套。(供演示用具体演示时间由招标代理机构另行通知。)
三、合格的供应商除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已登记入库,在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未被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且企业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500万元;
2、具有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并在本市内有固定的售后服务点;
3、供应商应具备上海市家电行业《中央空调(商、家用)安装及维修企业资质证书》A级或以上;且同时具备《上海市家用空调安装企业资质证书》;
4、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投标。
四、购买招标文件需提交资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税务登记证原件;
2、上海政府采购网正式供应商认定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报名审核时以上海政府采购网已登记、记载情况为准,网址:www.zfcg.sh.gov.cn】(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
3、上海市家电行业《中央空调(商、家用)安装及维修企业资质证书》原件;《上海市家用空调安装企业资质证书》原件;
4、以上证照经招标方核对后即刻发还,另供应商需提交以上证照复印件一套(加盖单位公章)。
四、招标文件购买时间、地点、售价
供应商可于2012年5月17日至2012年5月23日,上午9:00—11:00,下午2:00—16:00(双休日及节假日除外)到上海市长宁区可乐东路168号2楼(上海申厚建设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报名,符合上述资质条件并且证照核实通过的供应商可购买招标文件。售价150元/份,一经售出恕不退还。
六、投标单位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可在2012年5月22日上午10点整前以书面传真的形式向上海申厚建设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提出,由上海申厚建设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负责统一解答。上海申厚建设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将于2012年5月22日下午16点前以传真形式发布招标文件澄清纪要。
七、投标截止时间:2012年6月7日(周四)下午14时整(北京时间),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八、投标地点:上海申厚建设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上海市长宁区可乐东路168号二楼会议室。
九、2012年6月7日(周四)下午14时整(北京时间)于上海市长宁区可乐东路168号二楼会议室举行开标仪式,届时请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人进场签到,同时准备一份与投标文件一致的法人代表委托书(法人代表证明书)以及相应身份证明文件原件,以供招标人确认唱标资格,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招标代理机构:上海申厚建设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上海市长宁区可乐东路168号2楼
电  话:62616117*2098
  传  真:62610057
  联 系 人:冯晓明

上海市虹口区教育局基建站
上海申厚建设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二○一二年五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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