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阳县惠民小区19#、20#住宅楼电梯采购及安装工程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KY-NY-2012-018
一、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经有关部门备案,现决定对宁阳县惠民小区19#、20#住宅楼电梯采购及安装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二、本次招标项目概况如下:
1、本次招标项目内容为宁阳县惠民小区19#、20#住宅楼,乘客电梯各2台,共4台电梯,地下一层,地上十一层。
2、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
3、工期要求:具体时间以发包人书面通知为准
4、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规范的合格标准要求。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相关规定外还应具备:
1、投标申请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厂商或生产厂商唯一授权的代理商。电梯生产厂家注册资金不低于1亿元人民币(不低于1600万美元),代理商注册资金不低于200万人民币,且所代理的产品生产厂家注册资金不低于1亿元人民币(不低于1600万美元)。
2、投标申请人购买招标文件需向招标代理机构登记备案(登记备案名称必须以报价单位名称一致)。
3、所投产品生产厂家应具备有国家质量检验检疫总局出具的《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电梯),具备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出具的《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
4、电梯制造商需具有ISO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及环保体系认证证书。
5、具备在泰安地区近两年的销售业绩,生产厂商在泰安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注册备案的维保站。
6、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可能被授予合同。
五、若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2年5月 17 日至 2012年 5 月 23 日(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30到11:30,下午2:30到5:30,必须携带生产企业营业执照(厂商唯一授权代理销售证明)、法人代表资格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书及环保体系认证书、销售业绩合同等厂商认为应提供的各类证书等有关证件到泰安市开元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宁阳县南外环环宇国际院内环城科技产业园五楼505室)报名,报名时需携带上述证件的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逾期不候。招标文件售价200元/份,售后不退。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阳县房地产管理局 代理机构:泰安市开元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宁阳县金阳大街中段 地 址: 宁阳县环城科技产业园五楼505室
联系人:杜主任 联系 人:许峰 王真
电 话:0538-6347966 电 话:0538-56727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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