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许昌市鄢陵县双洎河(K19+900-K12+500)治理工程已由河南省水利厅以豫水行许字[2011]304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中央投资和地方配套,项目法人为鄢陵县中小河流治理工程建设管理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大明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该工程起点位于鄢陵县与长葛市交界处终点位于鄢陵县彭店节制闸,主要建设内容为河道清淤约7.4公里,加固左右岸堤防11.06公里,重建穿堤涵闸1座,重建生产桥梁1座,河道险工护岸3处长约695米,铺设右岸堤顶泥结碎石路约7.86公里。
2.2本次招标范围:施工招标范围为施工图纸及合同约定的全部内容,监理招标范围为项目全部建设内容的施工监理。
2.3标段划分:本工程施工一个标段,监理一个标段
2.4工期要求:监理标工期监控目标约18个月(包括缺陷责任期12个月)。施工工期拟定180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监理标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3)拟任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水利总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
(4)近三年有类似工程经历,投入本工程的监理人员中至少有3人持有水利工程建设监理人员安全生产培训结业证书(其中1人为总监)。拟任总监理工程师及主要人员不得同时在其它在建项目任职。
(5)在省水利厅信用备案(以网上公示为准)。
3.2施工标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拟派项目经理具有水利水电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经理及专职安全员应取得水利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技术负责人应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均无在建工程;
(4)近三年(
(5)近三年(
(6)在省水利厅信用备案(以网上公示为准)。
3.3投标时投标单位法人代表、拟派项目经理(或总监)必须到场。
3.4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投标人所报拟承担本工程的项目经理等主要人员(施工标)不得有在建工程,一经查实取消其资格。
4、报名须知
4.1监理标:
报名时请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水利总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安全生产培训结业证书。
以上资料验原件,留复印件。
4.2施工标:
报名时需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建造师注册证、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企业主要负责人和项目经理及专职安全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等有关原件;
以上资料验原件,留复印件。
4.3投标人在报名时还需提供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4.4报名时间:
4.5报名地址:郑州市花园路与红专路交叉口路东向北100米河南省科技信息大厦12层。
4.6招标文件的获取: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另行通知。
5、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和递交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6、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招标人不组织投标人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联系招标人,自行踏勘,费用自理。
7、发布公告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水利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鄢陵县中小河流治理工程建设管理局
联系人:陈红民
联系电话:0374-2708199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大明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13686839680
行政监督机构:许昌市水利局建设管理科
电 话:0374-2791038
鄢陵县中小河流治理工程建设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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