肥城市检察院老城检察室旧楼改造及装修工程已由肥政采审(2012)第77号批准建设,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 项目概况
1.1 建设地点:肥城市老城镇
1.2 资金来源:政府资金
1.3 资金落实情况:资金已落实
1.4 招标人:肥城市人民检察院
1.5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怡和泰山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 招标范围
2.1 招标范围:办公楼改造、装修、院内改造
2.2 计划工期:45日历天
2.3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4 质量要求:执行国家现行验评标准,确保达到合格工程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除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同时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资格。
3.2 注册建造师资格:建筑专业贰级及以上资格。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投标报名
4.1 报名截止时间:
4.2 报名地点:肥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肥城市国土资源局二楼东侧政府采购科)。
4.3 报名方式:符合上述资格要求的投标人,持交易员证到肥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未办理交易员证的投标企业须先到肥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临时交易员证后报名。
(进入http://www.fcprtc.gov.cn/网站中的“资料下载”栏中下载“肥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员申请表及肥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员委托书”,带2张1寸照片及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银行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劳动保险手册的原件、复印件及扫描件电子版办理)。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5.2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肥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3 招标文件售价:300元/套,售后不退。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截止时间:
6.2 开标地点:肥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6.3 投标保证金:叁万元整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缴纳至肥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下列账户(特别说明:汇款必须以法人基本账户汇款,不允许以个人名义缴纳):
收 款 人:肥城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
账 号:37001696339050148491 开户银行:肥城建行新城路分理处
6.4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开标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5逾期缴纳或未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无效。
6.6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从单位基本账户汇至上述指定账户,否则将被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其投标按废标处理(投标人在建设银行设立基本账户的,可通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缴纳保证金系统缴纳保证金)。
6.7 投标保证金到账后,投标人应持银行进账单到肥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科换取《投标保证金统一代收证明》,银行进账单上的汇款人名称与投标人的《人民币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批准的账户不一致的,被视为不实质响应招标文件,其投标按废标处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肥城市政务信息网(www.feicheng.gov.cn)、肥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fcprtc.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8.1 肥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高娜 电话:0538—3232681
8.2 招标人:肥城市人民检察院
联系人:付科长 电话: 0538-3012147
8.3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怡和泰山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先生 电 话:150667207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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