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赣州市章贡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批复,赣州市正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赣州市章贡区沙石镇人民政府的委托,对其房屋拆除项目进行了公开招标,因法定原因该项目废标,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项目编号:GZZD2012-ZG-G004/1
二、招标内容:
|
品目 |
项目名称 |
单位 |
总面积(约) |
最低限价(元) |
|
品目一 |
房屋拆除(323国道征地拆迁红线内第三小组指定范围) |
㎡ |
77963.59 |
778227.48 |
三、 投标人应具备的基本资质条件:
为了确保此次招标项目的质量,要求参与的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满足招标人的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拆除资质;
3、为具备授予合同的资格,投标人应提供令招标人满意的资格文件,以证明其符合投标条件并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为此,所提交的资格标文件中应包括下列资料:
(1)经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以上证书均需提供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2)在有效期内的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拆迁资格证书》一级资质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爆破与拆除工程专业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及爆破与拆除工程专业承包企业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以上证书均需提供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市外房屋拆迁单位还须持省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外出拆迁证明,向房屋拆迁的房屋拆迁主管部门申请办理临时房屋拆迁批准手续后,方可实施拆迁;江西省以外的爆破与拆除工程专业承包企业在开标时还应持有江西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的本项目投标备案手续材料(以上证明材料需提供原件);
(4)法定代表人证书(或证明)及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身份证在开标现场提供原件,资格标文件中提供复印件;资格标文件中授权书必须提供原件,法定代表人证书(或证明)提供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5)购买招标文件的发票(提供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6)投标保证金的银行转账凭证(提供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4.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5.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资格标文件为按照招标文件约定的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原件或复印件,未按规定提供、提供不齐全或所提供的证件(书)、材料无效(或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则不能通过资格审查。
四、购买招标文件:2012年9月25日至2012年10月15日(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30到赣州市正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政府采购代理部(赣州市章贡区长征大道丰德园小区A栋1单元301室)购买。标书工本费300元/份,标书售后不退,邮寄购买的,另加邮寄费50元/份。
五、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地点:2012年10月16日10:00时(北京时间),开标地点:赣州市章贡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经正式授权的代表出席开标会,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六、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人民币柒仟柒佰元整必须在2012年 10月15日17:00时(北京时间)以前以银行转帐的方式到达招标机构指定账户,否则作无效标处理。
七、联系方法:有关此次招标事宜,可按以下方式咨询赣州市正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赣州市章贡区长征大道丰德园小区A栋1单元301室 联系电话:0797-8192097 13979780736
传 真:0797-8192097
联 系 人:宋瑞昌
电子邮箱:813800389@.qq.com
网 址:www.jxzfcg.gov.cn、www.gzzfcg.gov.cn
户 名:赣州市正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开 户 行:中国银行赣州市分行营业部
帐 号:193203019625
感谢贵公司对政府采购工作的支持!
赣州市正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 1999-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版权所有 | 联系我们 | 意见反馈 | 京ICP备10046031号-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