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平南县城区环城路(二环路)维修工程(道路工程部分)已由平南县发改局以平发改投资〔2012〕92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平南县市政管理局,项目按照平南县人民政府(平政阅〔2012〕27号、36号)纪要精神文件执行,建设资金来自BT融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名称:平南县城区环城路(二环路)维修工程(道路工程部分)
2、招标编号:HTGCZB-2012-385
3、建设地点:平南县城区环城路(二环路)
4、工程规模:道路全长3126.3米,起点乌江二桥,终点瑞雁广场。
5、项目总投资:约879.75万元
6、资金来源:来自BT融资
7、要求工期:工期为60(日历天)
8、质量要求:合格
9、招标范围:工程施工图纸及招标工程量清单所涵盖的全部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同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以上(含贰级)资质和省级以上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施工企业,拟委派的项目经理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未担任其它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同时还需具备下列条件:
(1)依法注册的法人;
(2)具有项目建设必备的投融资能力;
(3)项目合同履约保障,中标人按总投资的10%缴纳合同履约保障金到县财政指定的账户。其中70%合同履约保障金按工程进度回拨,30%合同履约保障金待工程验收合格后返还。投入项目的自有资金不低于项目预算总投资的50%,剩余50%由投标人中标后筹资,并提供金融机构资金证明;
(4)财务报表等真实可靠,无工程施工劣迹和不良记录;
(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或项目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报名条件
4.1请于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250 元,图纸费用另计,售后不退。
4.3报名时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需持以下原件资料到场核查:
1、单位介绍信;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社保证明、身份证;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代理人社保证明、身份证;
4、项目经理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社保证明、身份证;
5、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6、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7、银行开户许可证;
8、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9、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10、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应提供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11、广西区外企业须交验广西区建设厅的区外来桂建筑企业登记备案资料。
注:上述资料需提供复印件2份并加盖单位公章,报名材料经审查符合招标公告3.1款和4.3款条件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以上材料原件备查)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后7日内签订合同并开工建设,逾期作违约处理,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并重新组织招标。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以下媒体上发布:
中国政府采购网 (http://www.ccqp.gov.cn/)
广西招标投标监督网 (http://ztb.gxi.gov.cn/)
海特咨询集团工程资讯网 (http://www.ht666666.com/)
8.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平南县市政管理局
联系人: 王兆东
联系电话:0775-7839133
通讯地址:平南镇城湖路8号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海特建设工程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刘江红
联系电话:0775-4266669 传真:0775-4266669
通讯地址:贵港市金港大道935号阳光财富中心十六楼1602室
广西海特建设工程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2012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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