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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宾市兴宾区凤凰镇、迁江镇给水改扩建 工程招标公告

2012年11月22日 12:04 来源:打印

1 .招标条件

     来宾市兴宾区凤凰镇、迁江镇给水改扩建工程已经批准建设,招标单位为来宾市宾信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中央财政资金,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

2.1 项目名称:A标:来宾市兴宾区凤凰镇给水改扩建工程

B标:来宾市兴宾区迁江镇给水改扩建工程

2.2 项目编号:GXJTYF[2012]130

2.3 建设地点: A标:来宾市兴宾区凤凰镇境内。

B标:来宾市兴宾区迁江镇境内。

2.4 投资规模:A标约400万元、B标约400万元。

2.6 招标范围: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

2.7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标准规定的合格标准。

2.8资金来源:中央财政资金。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均必须是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的施工企业。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必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贰级及以上资质;

3.2各投标人只能报名其中一个标段。

4 .报名要求及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地点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2年11月22 2012年11月28 止,上午9:00 时至1130时,下午15:0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在广西建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南宁市青秀区中泰路11号北部湾大厦南楼13楼)报名,由单位法定代表人及拟投入项目经理凭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原件(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一份)到场报名;
 4.2
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经理(要求为工程师及以上)、公司为拟投入项目经理的养老保险(20121月至20126月的养老保险凭证)、拟投入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的承诺书原件;
 4.3
企业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银行开户许可证、法人代表身份证明、项目经理执业资格证书及有效的安全考核合格证(B证)、报名有效期内的介绍信(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各一份)
 4.4
区外来桂企业持《区外来桂企业登记备案证》复印件、区内来宾市外企业须提供《区内进驻来宾企业资质单项登记备案表》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一份)

4.5所有投标人必需提交在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前由来宾市兴宾区检察院出具的《人民检察院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并确认无行贿犯罪记录的。(上述证件复印件须盖投标单位公章,均须提供原件现场核查)

4.6上述证件复印件须盖投标单位公章,均须提供原件现场核查。

4.7上述要求的身份证需为第二代身份证,否则报名无效。

4.8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及地点:20121122 2012年11月28 止,上午9:00 时至1130时,下午15:0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在广西建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南宁市青秀区中泰路11号北部湾大厦南楼13楼)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本300/本(不计图纸费)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和地点:

以招标文件为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 //www.ccgp.gov.cn来宾日报、广西建通投资集团(http://www.gxjt.net/)。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来宾市宾信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来宾市柳来路109

联系人:韦武澎

电话:0772--4232892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建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南宁市青秀区中泰路11号北部湾大厦南楼13

联系人:许 工

电话/传真::0771-2531192

 

 

 

 

                              20121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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