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建湖县城乡体系规划和建湖县城总体规划项目已经建湖县人民政府批准,工程所需资金来源已落实,建湖县规划和城市管理局现决定对该设计方案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二、江苏大洲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项目的招标事宜。
三、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建湖县城乡体系规划和建湖县城总体规划项目
2、项目地点:建湖县
3、规划范围:县域为建湖县行政区范围,包括14个镇、1个经济开发区、1个高新技术开发区,规划总面积1154平方公里。
4、最高限价:400万
5、成果要求:
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6、工期要求:建湖县城乡体系规划签订合同后4个月完成全部编制工作,建湖县城总体规划签订合同后7个月完成全部编制工作。
四、项目规划设计内容及相关要求
(一)建湖县城乡体系规划
1、分析评价现行城乡体系规划实施情况,明确规划编制原则、重点和应当解决的主要问题。
2、按照省域城镇体系规划的要求,提出建湖县在省、市城镇化与区域协调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
3、综合评价土地资源、水资源、能源、生态环境承载能力等城镇发展支撑条件和制约因素,提出城镇化进程中重要资源、能源合理利用与保护、生态环境保护和防灾减灾的要求。
4、综合分析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和产业发展趋势、城乡人口流动和人口分布趋势、和城镇发展的区域差异等影响建湖县城镇发展的主要因素,提出城镇化的目标、任务及要求。
5、按照城乡区域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要求,综合考虑经济社会发展与人口资源环境条件,提出优化城乡空间格局的规划要求,包括省域城乡空间布局,城乡居民点体系和优化农村居民点布局的要求;提出省域综合交通和重大市政基础设施、公共设施布局的建议;提出需要从县域层面重点协调、引导的地区,以及需要与相邻市、县共同协调解决的重大基础设施布局等相关问题。
6、按照保护资源、生态环境和优化省域城乡空间布局的综合要求,研究提出适宜建设区、限制建设区、禁止建设区的划定原则和划定依据,明确限制建设区、禁止建设区的基本类型。
7、规划成果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明确县域城乡统筹发展的总体要求。包括城镇化目标和战略,城镇化发展质量目标及相关指标,城镇化途径和相应的城镇协调发展政策和策略;城乡统筹发展目标、城乡结构变化趋势和规划策略。
(2)明确资源利用与资源生态环境保护的目标、要求和措施。包括土地资源、水资源、能源等的合理利用与保护,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地域传统文化特色的体现,生态环境保护。
(3)明确县域城乡空间和规模控制要求。包括城市等级体系和空间布局;需要从县域层面重点协调、引导地区的定位及协调、引导措施;优化农村居民点布局的目标、原则和规划要求。
(4)明确与城乡空间布局相协调的区域综合交通体系。包括县域综合交通发展目标、策略及综合交通设施与城乡空间布局协调的原则。
(5)明确城乡基础设施支撑体系。包括统筹城乡的区域重大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布局原则和规划要求,中心镇基础设施和基本公共设施的配置要求;农村居民点建设和环境综合整治的总体要求;综合防灾与重大公共安全保障体系的规划要求等。
(6)明确空间开发管制要求。包括限制建设区、禁止建设区的区位和范围,提出管制要求和实现空间管制的措施。
(7)明确规划实施的政策措施。包括城乡统筹和城镇协调发展的政策;需要进一步深化落实的规划内容;规划实施的制度保障,规划实施的方法。
(二)建湖县城总体规划
1、确定县城规划建设用地规模
按照150平方公里左右的县城规划建设用地规模来编制县城总体规划。
2、整合县域空间布局
明确县域重点建设空间、生态保护空间,协调重大基础设施布局,形成区域协调发展的格局。
3、科学合理确定县域空间布局结构
综合分析县城外部条件,研究确定县城合理的发展方向、空间结构和用地布局形态,将建湖建设成为规模适中、特色鲜明的工业、商贸城市。
4、营造水乡特色
充分利用河流、水塘、低洼地等自然地形地貌条件,着力构筑具有最佳经济发展环境、最佳生态环境、最佳人居环境的城市。
5、强化县城近期建设规划
研究县城空间发展时序,以土地的市场化经营为中心,以近期建设为重点,促进开发建设的有序、高效运行。
6、规划成果内容:
符合《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和《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实施细则》的有关要求。
五、投标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投标申请人资质和等级:具有城市规划编制甲级资质的独立法人。
(2)项目负责人要求:设计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的在册在职职工,具有注册城市规划师职业资格。
(3)业绩要求:自
(4)投标项目组成员要求:投标项目组成员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其中必须有一名具有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的成员(除项目负责人之外)。
(5)投标申请人须保证授权委托人、投标项目负责人及项目部主要组成人员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投标报名时,投标申请人应提供授权委托人、拟报名项目负责人和项目部主要组成人员自2011年来连续6个月在本单位向投标人所在地劳动保险部门交纳的养老保险原件(如提供的是养老保险手册,须附有效期内的缴费清单;如提供的是劳动保险部门证明,须有名单并注明缴费起止期间)及与本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
(6)招标人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报名。
(7)招标人坚决谢绝挂靠单位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报名。报名结束后如在招投标活动过程中发现以他人名义投标,将取消其报名、入围、中标资格,同时将对其作出相应处罚。
六、投标单位须在2012年12月10日16:00时前以传真的形式发送至0515-80623339或其它有效形式与投标人确认参与投标;投标申请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如放弃投标的,须在开标三天前以传真(0515-80623339)或其它有效形式通知招标人,否则,招投标管理部门将以不诚信投标在网上予以公告并记入诚信档案。
七、本项目评标定标方法采用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八、报名时间条件:
公告发布后,凡具备以上主要资格条件,并自愿参加本项目投标报名的投标申请人请于2012年12月10日16:00时前,将下列资料按规定装入“投标报名资料袋”中,并在封袋上注明“建湖县城总体规划设计方案招标资格审查资料”送至建湖县招投标交易中心服务大厅①号报名箱中(建湖县城双湖路南建设大厦一楼)。逾期送达资格审查资料不予接受,投标人提供的资料中缺下列资料任意一项或无法提供原件备查的将被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单位,资格审查不合格的单位不得参与投标。
1、城市规划设计甲级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3、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复印件
4、设计项目负责人的规划师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项目组成员(除项目负责人之外一名)规划师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授权委托人、项目负责人及项目部主要组成人员与本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及养老保险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7、自
8、全国优秀城乡规划设计奖项原件及复印件
请将上述材料复印件1式3份装订成册,同时提供相应的原件备查(原件附清单)
九、投标人有违反《盐城市市场廉政准则规定(试行)》中规定情形的,招标人将拒绝投标报名。
本工程严禁挂靠,一经核实挂靠,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十、第一次公告审查合格的单位本次公告不要求重新报名。
十一、联系事项:
招 标 人:建湖县规划和城市管理局
联 系 人:刘国坤
联系电话:18796558945
传 真:0515-86263390
代理机构:江苏大洲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马兆标
联系电话:13961998807
传 真:0515-80623339
监管机构:建湖县招投标管理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0515-80618020
建湖县招标采购网(www.jhzbcg.com)
十二、附件
附件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二〇一二年十二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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