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河市市区通信架空线路改造工程,已由黑河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批准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选定施工承包人。
1、招标工程编号:HJC(G)[2013]015号
2、招标工程名称、工程概况和招标预算
2.1招标工程名称:黑河市市区通信架空线路改造工程。
2.2招标工程概况:黑河市市区通信架空线路改造工程,位于西兴路、迎恩路、官渡路、兴林街、兴华街。工程内容为:通信空中管线地埋,采取顶管作业、检查井、人行道板拆除及恢复等工程内容。
2.3招标范围:通信架空线路改造工程设计图纸所示全部工程。
2.4标段划分:本工程划分为一个标段。
2.5工程总计划投资:230万元。
2.6工程计划开竣工日期:2013年5月12日开工;2013年9月30日竣工,工期为142日历天。
2.7工程质量要求:质量达到《市政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的合格标准。
3、拟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凡具备承担招标工程项目能力,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同时具有类似工程项目业绩。
3.2拟参加本工程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3.3 拟参加本工程投标的潜在投标人须在黑龙江省内政府采购网注册登记并经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审核通过,审查状态为合格(请通过http://www.hljcg.gov.cn网址“供应商查询”进行查询)。
3.4 投标人在投标报名资格审查时须提供:
3.4.1企业营业执照(可为副本);
3.4.2企业资质证书;
3.4.3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4.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委托人本人身份证(参加投标的授权委托人必须具备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资格)。
以上资格文件须提供原件,同时提供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其他投标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5 未达以上资格要求的投标人,投标不予受理。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拟参加本工程投标的潜在投标人于公告发布之日起,自行在黑河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hljcg.gov.cn/hljcg/index.jsp?id=07 “下载中心”中“招标采购文件”栏目内下载本工程的招标文件及后续发布的与本工程相关的各类文件(如:更正公告、有关问题答复等相关投标所需文件)。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收取)。
5、参加投标报名、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及开标的时间、地点
5.1拟参加本工程投标的潜在投标人须在2013年5月6日上午09时30分前1小时内,在开标地点现场签字确认报名参加本工程投标并同时递交投标文件以及本公告第3条“拟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资格要求” 第3.4款“投标人在投标报名资格审查时须提供”所有要求的资格证明文件(资格证明文件须单独报送)。
5.2 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为2013年5月6日上午09时30分。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开标时间:2013年5月6日上午9时30分。
开标地点:黑河市政府采购开标大厅(黑河市财政局310室)。
6、质疑受理、受理时限及联系方式:
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中心提出质疑。采购人、采购中心应当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同时将质疑答复发布在黑河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hljcg.gov.cn/hljcg/index.jsp?id=07“下载中心”中“招标采购文件”栏目内。
质疑受理人:黑河市政府采购中心 电话:0456-8220092
黑河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电话:0456-7200005
7、招标人、集中采购机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黑河市市容环境建设指挥部
办公地址:黑河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采购项目负责人:唐永竹 电话:0456-7200005
采购项目经办人:李宝生 电话:13763700005
集中采购机构:黑河市政府采购中心
办公地址:黑河市财政局303室
联系人:王浩宇 电话:0456-8220092
黑河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3年4月10日
特别提示:
1、关于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文件的事宜,采购中心不另行通知,均以黑河市政府采购网《下载中心》的“招标采购文件”栏目下发布的文件为准。由于投标人未及时下载与本工程相关的各类文件而影响投标人正常参与投标以及产生的其他问题和后果的,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有意参加本工程投标的投标人应详细阅读本公告,符合条件即可在招标会议开始前1小时内报名参与,报名递交投标文件后,不得退标。授权委托人必须具备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资格,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有效的身份证明,由招标人组建的资格审查小组在开标会议现场公开进行审查,审查不符合条件者投标无效。(投标人在提供原件同时须提供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未在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注册的投标人或未通过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注册审查的投标人,请携带相关资质证件原件到当地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进行注册审查。具体要求请到http://www.hljcg.gov.cn网查阅有关如何注册及审查。
© 1999-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版权所有 | 联系我们 | 意见反馈 | 京ICP备10046031号-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