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永福县广福乡龙桥村委土地整治项目已由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以桂国土资发【2011】105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永福县国土资源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项目名称:永福县广福乡龙桥村委土地整治项目【重】。
1.2 项目编号:GS(GL)2012031GYF
1.3 建设地点:广福乡龙桥村委。
1.4 建设规模:项目实施面积601.38公顷。
1.4 计划工期:365天(日历天)。
1.5 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内容。
1.6质量要求: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验收技术规程(试行)》质量要求的合格标准。
1.7标段划分:本工程划分为两个标段。
A标段: 永福县广福乡龙桥村委土地整治项目A区; B标段:永福县广福乡龙桥村委土地整治项目B区。
投标人在报名时必须注明所投的标段,在报名时没有注明的标段,评标时评委会将不予认可。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具有主项公路工程或主项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须为入选 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参建单位施工企业名单,具有省级或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施工企业,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安全员、质检员、施工员必须为本单位在册职工,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任何职务,并在购买招标文件时押证(上述人员其证件送相关部门审验、核实,待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退还)。
2.2潜在投标人拟派本工程项目经理须具备二级(含二级)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专业是公路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以建造师注册证书中“专业类别”栏所填写的专业为准),并持有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2.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 招标文件的获取
3.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3.2招标文件获取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桂林分部,地址:桂林市中隐路9号广源国际17栋3单元2-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50.00元,不含图纸及其他资料费。
3.3已报名参加的投标人请于
4.投标文件的递交
4.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4.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桂林政府采购网(http://zfcg.guilin.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http://222.216.4.8)、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网(http://www.gxdlr.gov.cn)上发布。
6.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永福县国土资源局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
地 址:永福县滨江路1号 地 址:桂林市中隐路9号17栋
邮 编:541800 邮 编:541001
联 系 人:贺菊芬 联 系 人:吕迎贤
电 话:07738514852 电 话: 0773-8990888
传 真:0773-8989099
招 标 人:永福县国土资源局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
2013年5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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