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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空港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长春空港经济开发区湖畔嘉园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2013年05月27日 11:41 来源:打印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长春空港经济开发区湖畔嘉园工程施工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长春空港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招标代理机构为 长春市万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西营城

2.2本次招标共分为两个标段:

长春空港经济开发区湖畔嘉园工程施工一标段:建筑面积:43560㎡;计划总投资:8000万元。

长春空港经济开发区湖畔嘉园工程施工二标段:建筑面积:42744㎡;计划总投资:8000万元。

2.3计划工期:2013623日开工,2014615竣工,2013年具体工程        量在招标文件中将详细约定。

2.4招标范围:施工总承包(本工程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全部内容)

2.5工程质量要求符合  合格   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 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建造师须具备 建筑工程 专业 级注册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4有不良行为记录的企业,禁止参与本工程投标。

3.5外埠施工企业还需向吉林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入吉备案后方可参与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3 5 27 日至 2013 5 31 日,每日9 时至16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 九台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长春市万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窗口 报名。报名时需携带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份: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项目经理注册证书、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该被授权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整个过程中不得更换被授权人)。报名截止时间:201353116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2000 元,售后不退。在 九台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长春市万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窗口 购买。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36 18 930,地点为 九台市政务服务中心五楼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中国政府采购网、九台市政务服务中心 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人:长春空港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盖章)        

人: 隋力                        话:13844968899

招标代理机构:长春市万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盖章)

    址:长春市南关区解放大路927号四楼

联 系 人:党美兰                   联系电话: 15714304043

电子邮件: ccwlzx2001@vip.163.com    

    址:http://www.ccwl2001.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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