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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桂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广西桂林市防洪及漓江补水工程小溶江水利枢纽高低压电气、励磁系统、变压器等设备采购招标公告(招标编号:GSZB-2013016)

2013年07月24日 12:06 来源:打印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广西桂林市防洪及漓江补水工程小溶江水利枢纽已由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桂发改农经[2009]881号”文对初步设计作出了批复,并由广西区发改委以“桂发改投资[2011]1268号”文下达了投资计划,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桂林市大禹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广西桂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并已在广西水利水电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站备案,备案文号为桂水招标备案[2013]66号,现对该项目的高低压电气、励磁系统、变压器等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概况:小溶江水利枢纽位于灵川县三街乡南竹岭村附近小溶江下游峡谷出口河段,坝址距灵川县城约25km,距桂林市约43km,距兴安县城约32km。坝址左岸现有溶江至金石乡镇公路通过,坝址距桂林~全州的一级公路约2.5km。

  小溶江水利枢纽是广西桂林市防洪及漓江补水工程的三座水利枢纽工程之一,位于漓江上游支流上。工程建设开发任务是以桂林市防洪及漓江生态补水为主,辅以发电、灌溉等综合利用。小溶江水利枢纽总库容为1.52亿立方米,配套水电站总装机容量为2×8300kW,装机利用小时数为3672h,年平均发电量60.96GW·h。

  2.2工程建设地点:桂林市灵川县、兴安县。

  2.3交货地点:桂林市小溶江水利枢纽水电站工地。

  2.4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广西桂林市防洪及漓江补水工程小溶江水利枢纽高低压电气、变压器、励磁系统等设备采购,共划分为3个标项,具体招标内容为:

  Ⅰ标项:高低压电气及其附属设备采购,其内容包括: 35kV高压开关柜、6.3kV高压开关柜、0.4kV低压开关柜、柴油发电机及其附属设备等设备采购。投资约300万元。

  Ⅱ标项:发电机励磁系统及其附属设备采购,包括2台套可控硅静止发电机励磁系统等设备采购。投资约50万元。

  Ⅲ标项:变压器及其附属设备采购。包括2台S11-10000/35无励磁调压升压电力变压器及其附属设备,2台SC11-250/6.3无励磁调压干式电力变压器及其附属设备,1台SC11-250/10无励磁调压干式电力变压器及其附属设备。投资约270万元。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上述标项内容包括进行设计、制造、工厂检验、试验(包括型式试验、出厂试验、现场试验)、装配、防腐保护、包装、运输及保险、交货、工地开箱检验、现场指导(包括安装、现场试验、试运行)、技术文件的提供、设计联络、技术培训、技术服务、协调、参加验收等工作。

  各投标人可就上述标项中的一个或多个标项投标,但只允许中一个标项。

  2.4计划交货期限:签订合同时约定。

  2.5承包方式:总价承包。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生产本次招标设备的生产厂家,注册资本金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其中II标项注册资本金不低于500万元人民币)。具有相应设备生产许可证或资质证明及相应设备设计、制造经验的生产制造厂家(公司):

 

  ①I标项:投标人应是高、低压开关柜的制造商;并且提供投标设备的相关资质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型式试验的检验报告”及低压开关柜的“3C认证证书”等。

  ②II标项:投标人应是水轮发电机励磁系统设备的制造商,具有国家相关部门颁发的生产资质证明或相应试验合格证书、检验报告或省级及以上主管部门颁发的产品鉴定证书等。

  

③Ⅲ标项:投标人应是变压器的制造商,具有国家相关部门颁发的生产资质证明或相应变压器试验合格证书、检验报告或省级及以上主管部门颁发的产品鉴定证书等。
3.2信誉要求:具有良好的企业信誉,近一年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无违法行为记录,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3财务要求:投标人近3年(2009年~2011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累计亏损额不超过本单位注册资金(新设立的企业除外)。
3.4业绩要求:
近5年(2008年1月~2012年12月)有向两个及以上水利工程供应过同类设备生产销售及运行业绩(需同时附以下两种材料:①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②合同履约验收报告(或完工验收鉴定书或竣工验收鉴定书)和用户对运行情况的证明材料)。

 

  同类设备(产品)业绩指:

  

Ⅰ标项:高、低压开关柜设备;Ⅱ标项:单机容量10MW及以上水轮发电机励磁系统设备;Ⅲ标项:35kv电力变压器设备
3.5其它要求:

 

  3.5.1投标人必须是在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单位。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投标人资质证书副本(若有),质量认证证书(若有)、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若有)、强制认证证书(若有)证件必须是在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中打印。

  3.5.2 投标人不能作为其他投标人的分包人同时参加投标;两个及两个以上企业的法定代表人为同一自然人的关联企业或有关联关系的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同时参加投标。

  

3.5.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和代理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由招标代理机构负责发售。

  发售时间:2013年7月29日至8月2日,每天9:30至11:30,13:30至16:00(北京时间,下同)。

  发售地点: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西南宁市怡宾路6号广西政务服务中心四楼)。

  发售人姓名:吕斌

  发售方法: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建立信用档案打印件)或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建立信用档案的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建立信用档案打印件及本项目授权委托书原件)购买招标文件。身份证和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建立信用档案打印件均需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50元(不含图纸和技术资料费用),售后不退。

  4.3 取消统一集中踏勘现场,采用投标人自行踏勘。在招标文件中将明确告知工程项目的概况,工程地点、周边环境、施工现场状况、投标条件等,并告知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和现场状况提出质疑的时限。

  5.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以下媒介上发布:

  ⑴《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

  ⑵《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

  ⑶《广西招标投标监督网》(http://ztb.gxi.gov.cn/;)

  ⑷《广西水利信息网》(http://www.gxwater.gov.cn);

  ⑸《广西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网》(http://www.gxsljg.com);

  ⑹《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gxzbtb.cn);

  ⑺《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http://222.216.4.8);

  ⑻《桂林市政府采购网》(http://zfcg.glcz.cn)。

  6.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招标项目定于2013年8月20日10:00时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西南宁市怡宾路6号广西政务服务中心四楼)公开开标。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桂林市大禹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桂林市象山区雉山路70号

  邮 编:541002

  联系人:冯宪才

  电 话:0773-3822855

  传 真:0773-3820855

  电子邮件:gldayugongsi@163.com

  开户银行:桂林银行观音阁支行

  开户名称:桂林市大禹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账    号:000376080400010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桂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南宁市东葛路72号同开大厦六楼

  邮    编:530022

  联 系 人:吕斌

  电    话:0771-5709741

  传    真:0771-5709719

  E-mail:ggecc@ggecc.com

  网    址:http://www.ggecc.com

  开户银行:建行南宁民福支行

  开户名称:广西桂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账    号:45001604354050500863

  招标人:桂林市大禹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桂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名或盖章)

                                          二○一三年七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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