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 长春市朝阳区农村旧房维修改造工程 已由长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长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长春市财政局以长城乡联字[2012]16号文件批准,招标人为 长春市朝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性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代理机构为 长春市万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1建设地点:长春市朝阳区
2.2计划工期:
2.3招标范围:旧房维修改造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所载明内容)
2.4建设规模:建筑面积约11400平方米
2.5标段划分:共 1 个标段
2.6本次招标采用工程量清单招标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三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三级项目经理或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无在施建设工程项目。
3.2有不良行为记录的企业,禁止参与本工程投标。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外埠施工企业还需向长春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入长备案后方可参与投标。
3.5投标人需到长春市朝阳区人民检察院开具“近年无行贿行为记录”的证明材料方可购买招标文件。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报名时需持以下证件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1份: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3)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
(4)项目经理注册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4.2 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每套售价 2000 元,售后不退。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3年8月26日13时30分,地点为 长春市万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 。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有效投标人不足法定人数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政府采购网、东亚经贸新闻报 上发布。
招 标 人: 长春市朝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 系 人: 杨女士 电 话: 0431-85109050
招标代理机构: 长春市万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长春市解放大路927号四楼
联 系 人: 石堃 电 话: 18243060847
电子邮件: ccwlzx2001@vip.163.com
网 址: www.ccwl2001.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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