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水泥厂安置回建综合住宅楼施工工程已由南宁市青秀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南青发改【2013】25号文批准建设,报建编号:01130505,招标人为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征地拆迁补偿资金及政府财政投入,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南宁市水泥厂生活区
建设规模: A、B、C三栋相同,框剪结构,均为地下二层,地上三十一层,三栋总面积为62357.68平方米,其中三栋地下总面积为11536.14平方米。D栋为框剪结构,地下一层,地上三十一层,总建筑面积为20713.03平方米,其中地下面积为1903.31平方米。
合同估算价:约19800万元
要求工期:1188天(日历天)
招标范围:桩基、基坑支护、土建、给排水、电气工程(含防雷)、装修等(具体内容以图纸、技术要求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国内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含壹级)以上的施工企业资质,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 建筑工程 专业 壹 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
3.2南宁市外企业须具有有效《外地来邕企业资质备案表》或经南宁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盖章的企业信息登记确认单。(后文简称“外地企业来邕登记备案证明材料”)。
4.投标报名和招标文件(含设计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于
4.2招标文件(不含图纸)每套售价20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 5000 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详见招标文件,地点为南宁市金花路3号建管大厦六楼广西南宁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开标厅 (具体安排详见大屏幕)。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开标地点:南宁市金花路3号广西南宁建设工程交易中心6楼开标厅(详见大屏幕)。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www.ccgp.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gxcz.gov.cn(广西财政网)、http://www.purchase.gov.cn/(南宁市政府采购网)、www.chinabidding.com.cn(中国采购与招标网)、ztb.gxi.gov.cn(广西招标投标监督网)、www.nnjs.net(南宁市工程建设信息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 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南宁市仙葫大道1号 地址:南宁市民族大道141号中鼎万象东方D区五层
邮 编:530001 邮编:530001
联 系 人:胡志宇 联 系 人:黄丽霞、戚程
电 话:13086713557 电 话:0771-2023805
传 真: 传 真:0771-2026101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网 址: 网 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2013 年8月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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