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 长春空港经济开发区庐山路工程施工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长春空港华宇城市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为 长春市万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1建设地点:长春空港经济开发区
2.2建设规模:起点新城大街-终点空港大街,长
2.3计划工期:
2.4招标范围:施工总承包(本工程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全部内容)
2.5工程质量要求符合 合格 标准
2.6计划投资:2900万元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 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建造师须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或公路工程 专业 二 级注册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4有不良行为记录的企业,禁止参与本工程投标。
3.5外埠施工企业还需向吉林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入吉备案后方可参与投标。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2000 元,售后不退。在 九台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长春市万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窗口 购买。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中国政府采购网、九台市政务服务中心 上发布。
招 标 人:长春空港华宇城市开发建设有限公司(盖章)
联 系 人:王丹丹
电 话:81989995
招标代理机构:长春市万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盖章)
地 址:长春市南关区解放大路927号四楼
联 系 人:党美兰
联系电话: 15714304043
电子邮件: ccwlzx2001@vip.163.com
注:招标公告内容如有与《招标文件》中“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内容不一致之处,以《招标文件》中“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内容为准。
© 1999-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版权所有 | 联系我们 | 意见反馈 | 京ICP备10046031号-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