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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川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实验综合楼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2013年09月10日 11:35 来源:打印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灵川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实验综合楼工程已由桂林市发展和改革局市发改行审字201399批准建设标人(项目业主)灵川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资金380万元,地方投资190万元,项目出资比例分别为67% 33%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招标编号:GXJXZBLC2013-076

建设地点:灵川县八里街开发区。

建设规模:4036

合同估算:570万元。

工期要求:240日历天。

招标范围:图纸设计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标段划分:本工程无标段划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符合桂建管【201317号文号《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要求,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三级)以上企业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专业贰级(含贰级)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符合桂建管【201317号文除外)。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投标人信息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为准。

4.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3 9 9 日至 2013 9 13 日(法定公休、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30 时至 12:00  时,下午15:00时至17:30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灵川县永鑫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报名,报名联系人:丘玉鸾  联系电话:0773-6822028

4.2 报名方式:由专职投标员(授权委托代理人)到灵川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站刷诚信卡审查后凭桂林市《外来建筑行业企业在桂林参与招标投标人员信息检查表》、持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副本、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负责本工程的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以上证件原件、复印件各提供一式一份,原件审查后退回)报名。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13 9 9 日至 20139 13日(法定公休、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30 时至 12:00  时,下午15:00时至17:30 时(北京时间,下同),灵川县永鑫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购买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不含图纸)每套售价 250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39309:00时,地点为灵川县永鑫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开标室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评标方式

    经评审的合理低价法。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广西招投标监督网(http://ztb.gxi.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广西财政网(http://www.gxcz.gov.cn)、桂林市政府采购网(http://zfcg.guilin.gov.cn)、灵川县永鑫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http://www.yxjyzx.cn/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灵川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 广西建信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灵川县灵东路                   址: 桂林市中山中路43号盛业大厦10

联 系 人:苏主任                     联系 人: 秦乔继                   

    话:18077315611                电话/传真: 13878325609             

                                     电话/传真: 0773-6827677             

                                     开户银行:  建设银行灵川支行              

 

 

招标管理单位:灵川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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