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平乐县平乐至沙子公路(福兴至沙子段)改建工程已由桂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经平乐县财政部门批准的政府采购计划,项目业主为平乐县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办公室,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100%,招标人为平乐县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办公室。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平乐县平乐至沙子公路(福兴至沙子段)改建工程勘察设计项目
建设规模:项目起点位于平乐至福兴县道K8+100处(平乐县福兴乡上游村),途经上盆、漓江小镇东侧、高埠,终点接省道305沙子镇樟树脚路口处,全长15.034公里。
技术标准:本项目拟采用二级公路建设标准:结合项目区域的实际情况,设计速度为40公里/小时,采用10.0米路基宽度,路面宽7.0米,双向双车道,两侧土路肩各1.5米。明涵与路基同宽,路面采用水泥混凝土路面。
招标内容:路线全长约15.034公里的路线、路基、路面、桥涵、路线交叉、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的一阶段施工图勘察设计作一个合同段招标。
勘察设计周期及文件提交要求:合同段自签订合同书之日起30日内完成施工图设计。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在国家工商行政部门注册,同时具备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公路行业(公路)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组成结构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无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3年9月11日至2013年9月17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3:00时至5:30时(北京时间,下同,法定节假日除外),在广西相凯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桂林分公司(桂林市施家园路28号龙隐园Ⅰ区B-5栋)购买招标文件,由法定代表人携带以下资料购买招标文件:本人身份证、本人单位2012年度养老保险对账单或投标人为其缴纳的2013年1月至7月养老保险缴纳凭证、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企业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2008年以来有过20km类似业绩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及企业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记录查询回执》(出具时间应处于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以上证件均需提供原件(现场核查后退回)及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5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及开标时间为2013年10月8日9时30分,地点为广西相凯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桂林市施家园路龙隐园I区B-4栋)。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西政府采购网(http://www.222.216.4.8)、桂林市政府采购网(http://zfcg.glcz.cn)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平乐县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办公室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相凯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平乐镇新安街109号 地 址:桂林市施家园路龙隐园Ⅰ区B-4栋
联系人:夏先生 联系人:韦女士
电 话:0773-7882733 电话/传真:0773-5856321/0773-5856818
2013年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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