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邹城市文化艺术中心孟子大剧院、青少年活动中心电梯设备采购项目已由邹城市发展和改革局以《关于邹城市文化艺术中心建设项目的批复》(邹发改投资【2011】47号)文件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邹城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财政资金,招标人为邹城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建设地点:邹城市太平东路以北,普阳山路以东,金山大道以西。 交货期:接到招标人的供货指令后180天内供货并安装调试验收合格。 招标范围:孟子大剧院配置电梯设备8部,其中客用电梯6部,货用电梯2部;青少年活动中心配置电梯设备3部,其中客用电梯2部, 货用电梯1部。(具体技术参数与配置详见图纸)。 工程概况: 本项目为孟子大剧院、青少年活动中心电梯设备采购项目。孟子大剧院建筑面积约35220.1m2,地上四层,局部地下二层,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青少年活动中心建筑面积约20060.4m2,地上四层,地下一层,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 3.1投标人应为有能力提供采购货物和服务的电梯制造商或经制造商授权的代理商。且符合以下条件: (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电梯制造商或代理商所代理产品的电梯制造商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电梯)》“乘客电梯”A级许可证书; (3)电梯制造商或代理商所代理产品的电梯制造商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乘客电梯”B级许可证书。 3.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的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3.3同一品牌的产品只能有一家投标人参加投标,制造商与其代理商或经销商不得就同一品牌产品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也不允许多个代理或经销商就同一品牌产品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点击下载。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3年10月17日9时00分,地点为邹城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西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邹城市太平东路2666号)。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以及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邹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zcztb.gov.cn)、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和山东省采购与招标网(www.sdbidding.org.cn)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邹城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招标代理机构: 山东大洋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 邹城市太平西路1121号 地 址:东营市东营区东三路111号 邮 编: 272000 邮 编: 257091 联 系 人: 单先生 联 系 人: 张先生 电 话: 0537-5190559 电 话: 18653758507 传 真: 传 真: 0546-8333337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sddy_jn@126.com 招标人:邹城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2013 年9月26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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