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隆林县鹤东新区概念规划已由隆林县人民政府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隆林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特邀请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前来参加投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隆林县鹤东新区概念规划
项目编号:GXBSZC2013-G3-124-JL
建设地点:隆林县城东部
建设规模:规划用地面积约20平方公里,建设用地约12平方公里。规划范围北至S322道路,南至共和村,东至S322及高速连接线交叉口,西至桂鑫金属有限公司附近。
服务期:合同签订后50天(日历天数)内。
招标范围:概念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阶段城市设计深度)
标段划分:本项目分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具备城乡规划编制甲级以上(含甲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规划设计的项目负责人应具有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报名同时发售招标文件,不报名或报名不通过无投标资格)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3年11月7 日至2013年11月 13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至12时,下午3时至5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广西建澜工程招标有限公司(百色市城北二路14号凤凰城办公楼)现场报名。
报名方式:由潜在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持本人居民二代身份证)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持本人居民二代身份证)携带以下证件现场报名:①企业营业执照副本、②企业资质证书副本、③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④企业法定代表人居民二代身份证、⑤拟投入本项目负责人执业证、职称证及其居民二代身份证,2013年1月至6月在投标人单位缴纳养老保险凭证、⑥法定代表人和拟投入本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
以上证件材料均为复印件并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报名后留下存档;并同时提供上述原件核查,复印件须与原件一致。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不含图纸费用),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评标方式
综合评分法。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发布(http://222.216.4.8)。
9.联系方式
招标人:隆林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建澜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隆林县兴隆路兴隆街69号 地址:百色市城北二路14号凤凰城办公楼
邮编: 邮编:533000
联系人:陆工 联系人:裴工
电话:0776-2851858 电话:0776-2851858
传真: 传真:0776-2851858
电子邮箱:6689573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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