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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道321阳朔至桂林段扩建工程施工监理服务招标公告

2013年11月27日 19:49 来源:打印

   

  国道321阳朔至桂林段扩建工程项目初步设计已由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以桂交行审〔2013〕150号文批准,项目建设单位为桂林市交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项目估算总投资额约41.1亿元。建设资金由上级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补助、桂林市交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自筹及银行贷款组成,招标人为桂林市交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广西宏冠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国道321阳朔至桂林段扩建工程的施工监理服务进行公开招标,诚邀具备相应资格条件的监理单位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本项目监理招标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评标办法为综合评标法。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的国道321阳朔至桂林段扩建工程项目起点位于阳朔县城,经白沙镇、葡萄镇、雁山镇,终点位于桂林市象山区凯风路与环城南二路相交处(八中路口),全长57.863公里,估算总投资43.832亿元。其中:阳朔至雁山园博园段38.536公里,按一级公路技术标准扩建,路基宽度32米,中央绿化带3米,双向4车道,两侧分设非机动车道及机非隔离带;雁山园博园至八中路口段19.327公里,按一级公路技术标准扩建,路基宽度50米,中央绿化带6米(其中园博园至雁山加油站段3米,迎宾路口至八中路口段1.5米),双向6车道,同时按城市道路功能同步建设隔离带、慢车道、绿化、路灯和管网等设施。(主要设计指标以施工图设计为准)

  项目计划施工工期:2014年1月至2016年2月,共26个月,监理服务期51个月。

  国道321阳朔至桂林段扩建工程施工监理服务共分为2个合同段(I、№Ⅱ监理合同段),按一级监理机构,设置总监理工程师办公室。

  各个监理合同段服务内容包括设置总监办为合同桩号范围内的路基工程、路面工程、交叉工程、桥涵工程、交通安全设施工程、绿化工程、沿线附属设施工程(№Ⅱ监理合同段服务内容还包括沿线路灯和管网设施工程)等全部施工工程提供监理服务,提供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的质量、进度、费用控制管理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合同、信息等方面协调管理服务。总监办须设有试验室,负责本段的试验检测工作。监理阶段为: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交工验收与缺陷责任期。监理合同划分和单位资质要求如下表:

  

 

  合同号

  

 

  监理

  机构

  

 

  路基土建工程     起迄桩号

  

 

  路线里程

  (km)

  

 

  备 注

  

 

  监理单位资质要求

  

 

  №Ⅰ

  

 

  第一

  总监办

  

 

  K0+000~K34+153

  

 

  34.153

  

 

  监理工作内容应包含路基、路面、交叉、桥涵、交通安全设施、绿化、沿线附属设施等工程

  

 

  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专业甲级监理资质

  

 

  №Ⅱ

  

 

  第二

  总监办

  

 

  K34+490~K57+737.89

  

 

  23.247

  

 

  监理工作内容应包含路基、路面、交叉、桥涵、隧道、交通安全设施、绿化、沿线路灯和管网设施等工程

  

 

  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专业甲级监理资质、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资格要求

  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格要求:

  1)在国家工商行政部门注册,具有有效营业执照;投标人应具备本招标公告前述第1点中要求的监理资质;并具有相应的经验和充足的能力;

  2)投标人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专业甲级监理资质信息应已列入交通运输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厅公路字〔2011〕114号)中的《全国公路工程监理资质企业名录》,且资质条件与名录相符。

  2.2 本次招标不接收联合体投标。

  2.3 其他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 招标文件的获取

  有兴趣的投标人持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公路工程专业监理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市政公用工程监理资质副本原件(仅适用№Ⅱ标段)、经办人为法定代表人的出具身份证(经办人为授权代理人的,需出具经公证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授权代理人身份证以及2013年7月(含7月)后由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经办人的社保缴费证明原件或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原件)以及提交上述资料存档彩色扫描件(或彩色复印件,经公证的授权书和社保缴费证明须提交存档原件一份),自公告发布之日(20131127日)起至2013124日(每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4:30,法定节假日、法定双休日除外)到广西南宁市滨湖路66号广西公路大厦10楼1002室处购买招标文件及图纸,招标文件每合同段1000元/份,图纸每合同段人民币2000元/份,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如果投标或执行一切与此有关的事项是由投标人的授权代理人负责的,在本项目整个招投标活动过程中不得更换,否则,招标人将不予接洽并予拒绝。

  4.现场考察及标前会安排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进行现场考察,由投标人自行进行现场考察。招标人不组织召开标前会。

  5.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131218日北京时间9时,投标文件必须在当日上午8:00时至9:00时内递交至广西宏冠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厅(广西南宁市滨湖路66号广西公路大厦11楼会议室,开标现场),招标人定于投标文件送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址举行公开开标。

  6.发布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http://www.ccgp.gov.cn/、《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广西招标投标监督网》(http://ztb.gxi.gov.cn/)。)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桂林市交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桂林市栖霞路7号

  邮    编:541004

  联系电话:0773-2268110、2268102(传真)

  联 系 人:桂琼

  招标代理公司:广西宏冠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广西南宁市滨湖路66号10楼1002室

  邮 政 编码:530021

  联 系 电话:0771-2115807、2115804(传真)

  联      人:吕金鹏   黄超良

                                                                                                                 二○一三年十一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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