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政府采购中心受泉州台商投资区国库支付中心委托,对泉州台商投资区国库支付中心国库集中支付系统设备采购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提交密封的投标。
一、项目编号:QZCGZ2013055
二、项目名称:泉州台商投资区国库支付中心国库集中支付系统设备采购
三、招标内容及要求:详见第二部分
合同包 | 备注 | ||||
一 | 1 | 双机热备数据库服务器 | 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招标内容及要求 | 2套 | |
2 | 磁盘阵列 | 1套 | | ||
3 | 备份系统 | 1套 | | ||
4 | 路由器 | 1台 | | ||
5 | 防火墙 | 1套 | | ||
6 | 不间断电源 | 1台 | | ||
7 | 数据库软件 | 1套 | | ||
8 | 中间件 | 1套 | | ||
9 | 操作系统 | 2套 | | ||
10 | 双机软件 | 1套 | | ||
11 | 系统集成费 | 1项 | | ||
交货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周以内 交货地点:泉州台商投资区国库支付中心 |
四、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2)投标人应具有本次招标货物或服务的经营范围;投标产品、服务应符合国家和福建省的政府采购相关规定。
(3)合同包一预算价为540000元,超过预算价的投标视为无效投标。
※根据上述资格要求,投标人须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三部分 投标人须知》10.2。
五、招标文件领取时间:
六、招标文件领取方式:从泉州市政府采购网(http://zfcg.fjqz.gov.cn/)下载(免费)。
七、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应以电汇或转帐方式将投标保证金足额汇入本投标邀请指定账户,并保证开标当日8:00(北京时间)前到达本投标邀请指定账户,投标保证金转账单或电汇单上必须注明项目编号(若因废标后重新采购导致项目编号变化的,原项目编号视为有效),否则不予确认。投标人代表须将上述银行单据复印件提供给泉州市政府采购中心财务人员确认。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确认的,视为未提交保证金,其投标将被拒绝或视为无效投标。
开标结束后,保证金的退还工作按本招标文件“第三部分 12.投标保证金”的规定处理。
八、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规定,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口头质疑不予接受。
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后提出的质疑将不予接收。
九、有关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包括招标文件若有修改)都将在泉州市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网站(http://zfcg.fjqz.gov.cn/、http://cz.fjzfcg.gov.cn/、http://www.ccgp.gov.cn/等)上公布,不作另行通知,请潜在投标人随时关注相关网站,以免错漏重要信息。
十、投标截止时间:
十一、开标时间及地点:
十二、本项目采购人:泉州台商投资区国库支付中心
联系人:方冰
联系电话:0595-27398867
地址:泉州台商投资区行政服务办公大楼 邮编:362122
集中采购机构:泉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泉州市丰泽区妙云街160号泉州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 邮编:362000
项目联系人: 吴彬彬
联系电话:0595-22132297,0595-22132294(财务)
传真:0595-22132291
邮箱:fjqzcg@163.com
开户名称:泉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开户银行:泉州银行海信支行
账号:0000000251198012
泉州市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zfcg.fjqz.gov.cn/
泉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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