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河南大明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新乡高新区交通城建局(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就新乡高新区海河路(107辅道—经七路)道路工程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欢迎在中国境内注册、符合本次招标资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报名。
二、本次招标工程项目的概况如下:
2.1项目名称:新乡高新区海河路(107辅道—经七路)道路工程施工、监理;
2.2项目编号:XKSZDM 2014-01
2.3工程地点:新乡高新区境内;
2.4建设规模:全长594.41米,包括:道路、污水、雨水、照明等工程。
2.5标段划分:2个标段。一标段:施工;二标段:监理;
2.6质量要求:达到国家有关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要求;
2.7工期要求:施工300日历天;监理:随施工工期;
2.8招标范围及内容:施工图范围内道路工程监理、施工;
2.9资金来源:区财政资金,已落实。
三、投标人应具备的条件及资格:
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及附属机构没有行政或经济关联;
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的良好记录;
3.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5施工标段: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具有贰级及以上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建造师注册证书及安全考核合格证书(项目负责人必须注册于本单位)。
监理标段: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及以上资质,项目总监须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项目总监必须注册于本单位)。
3.6外地进新企业应在新乡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证登记(外地进新企业认定依据新建【2009】101号文 “www.xxgcjs.com”,投标人办理进新备案证须在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前办理)。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四、符合上述资格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可于 2014年1月16日至2014年1月22日(公休日除外)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到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人民东路与新二街交叉口东北角新乡市市民中心四楼)交易服务大厅报名;满足第五项要求的申请人可以领取招标文件。
五、报名须知:以下材料需提供加盖公章复印件两份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人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的格式在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网站的资料下载栏中下载、中心网址www.xxggzy.cn)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六、招标文件售价:300 元/份,售后不退;图纸500元/套。
七、招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投标截止时间:2014年2月12日9 时00分(北京时间)
八、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人民东路与新二街交叉口东北角新乡市市民中心四楼)第 开标室
九、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网》上发布。
十、本工程招标人接受相关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监督电话:
新乡高新区监察室:0373-3539956
新乡高新区财政局:0373-3539923
招 标 人:新乡高新区交通城建局
联 系 人:陈先生
电 话:0373-3539972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大明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张先生
电 话:0371-63812233 13503738047
2014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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