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建湖县高新区人才综合服务中心设计方案招标项目已经建湖县人民政府批准,项目所需资金来源已落实,建湖县高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现决定对该设计方案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二、江苏建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项目的招标事宜。
三、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建湖县高新区人才综合服务中心设计方案
2、项目地点:该项目位于高新区南环路南侧、S234西侧;
3、设计规模:总建筑面积20000平方米,四层以下。一次性规划设计,可分期建设(可按一期12000平方米,二期约8000平方米)。单体建筑自完成风格,两期建筑总体风格统一,相互联系系,成为完成的建筑组团。预留适宜的广场等公共活动空间。建筑为异形风格,体现科技、现代、环保元素,与园区科技城融为一体,建成富有特色的标志性建筑。
4、功能定位:建湖县高新区人才综合服务中心主要功能包括:超市、银行、邮政、药店、美容美发店、餐饮、咖啡厅、阅读、网吧、维修站、人才市场、财务审计等、社区服务中心等。一期建筑可同时容纳上述功能,二建建筑建设完成后,可将原一期建筑内的社区公共服务、文体休闲功能等集中到二期建筑内。形成一期以商业配套服务为主,二期以人才服务、社区服务文体为主的独立组团。整体方案相关技术指标(如退让、建筑密度、绿化率等)符合园区规划要求。
5、招标设计内容:完成规划范围内的设计方案、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
6、设计工期要求:中标人在签订设计合同后(30个日历天内完成)须承担方案的整合,直至方案通过规划部门审批的设计方案、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并承担相应的工程技术服务等工作。
四、投标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投标申请人资质和等级: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的独立法人。
(2)项目负责人要求:设计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的在册在职职工,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和高级工程师资格。
(3)业绩要求:企业自2009年1月1日起承接过类似功能同等规模(建筑面积18000㎡及以上)设计项目2个(含2个)以上。
(4)投标项目组成员要求:除项目负责人之外设计项目组至少有2名设计人员组成,其中,必须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的设计人员1名、国家一级注册结构师资格的设计人员1名。
(5)投标申请人须保证授权委托人、投标项目负责人及项目组主要组成人员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投标报名时,投标申请人应提供授权委托人、拟报名项目负责人和项目组主要组成人员自2013年以来连续6个月在本单位向投标人所在地劳动保险部门交纳的养老保险原件(如提供的是养老保险手册,须附有效期内的缴费清单;如提供的是劳动保险部门证明,须有名单并注明缴费起止期间)及与本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
(6)招标人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报名。
(7)招标人谢绝挂靠单位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报名。报名结束后如在招投标活动过程中发现以他人名义投标,将取消其报名、入围、中标资格,同时将对其作出相应处罚。
五、投标单位须在2014年 2 月17日16:00时前以传真的形式发送至0515-88218856或其它有效形式(联系人:高步华,联系方式:15605103208)与投标人确认参与投标;投标申请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如放弃投标的,须在开标三天前以传真(0515-88218856)或其它有效形式(联系人:高步华,联系方式:15605103208)通知招标人,否则,招投标管理部门将以不诚信投标在网上予以公告并记入诚信档案。
六、报名时间条件:
公告发布后,凡具备以上主要资格条件,并自愿参加本项目投标报名的投标申请人请于2013年 2月 17日16:00时前,将下列资料按规定装入“投标报名资料袋”中,并在封袋上注明“建湖县高新技术经济区综合服务中心设计招标资格审查资料”送至建湖县招投标交易中心服务大厅①号报名箱中(建湖县城双湖路南住建大厦一楼)。逾期送达资格审查资料不予接受,投标人提供的资料中缺下列资料任意一项或无法提供原件备查的将被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单位,资格审查不合格的单位不得参与投标。
1、建筑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和复印件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和复印件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4、项目负责人的建筑师注册证书、高级工程师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项目组成员的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注册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国家一级注册结构师注册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项目组成员一览表
7、授权委托人、项目负责人及项目组主要组成人员与本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及养老保险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8、企业自2009年1月1日起承接编制过的同类项目业绩证明(需提供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请将上述材料复印件1式3份装订成册,同时提供相应的原件备查(原件附清单)
七、投标人有违反《盐城市市场廉政准则规定(试行)》中规定情形的,招标人将拒绝投标报名。
本项目严禁挂靠,一经核实挂靠,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八、本项目于2014年2月10日15:00时进行一次资格预审,参与并通过的投标单位此次资格预审无需参加,只需在报名期间再次传真确认报名即可。
九、联系事项:
招 标 人:建湖县高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联 系 人:赵开春
联系电话:0515-80686686
代理机构:江苏建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高步华
联系电话:15605103208
传 真:0515-88218856
监管机构:建湖县招投标管理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0515-80618020
建湖县招标采购网(www.jhzbcg.com)
十一、附件
附件一:投标报名确认函
附件二:法人授权委托书
二〇一四年二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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