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平县公安局业务用房外部装修(幕墙、真石漆)
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河南省国贸招标有限公司受遂平县公安局的委托,对遂平县公安局业务用房外部装修(幕墙、真石漆)工程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招标编号:GMGG14053 ),该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批准文号:驻发改投资【2011】72号。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报名参加。
一、项目名称:
1.1项目名称 :遂平县公安局业务用房外部装修(幕墙、真石漆)工程项目
二、项目内容和要求:
2.1建设地点:河南省遂平县;
2.2招标范围:遂平县公安局业务用房外部装修(幕墙、真石漆)工程项目工程施工图纸及招标文件中主要工程内容涵盖的所有项目;
2.3建设规模:玻璃幕墙约4806平方;真石漆约5274平方米;
2.4建设工期:详见招标文件;
2.5质量目标:工程质量应达到国家现行有关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三、投标保证金:
3.1投标保证金:人民币伍万元整;
3.2投标保证金形式:须从投标企业基本帐户转账支付。在开标前五个工作日前汇款至遂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账户:
开户行:驻马店银行遂平支行;
开户人:遂平县财政局国库集中支付中心;
账号:522010029724120
3.3转账时必须备注:交易中心保证金115002;
3.4交款后执银行转帐手续到遂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室换取投标保证金交付证明。
四、投标人资质要求及相关事项:
4.1必须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幕墙专业资质壹级及以上资质并且同时具有装饰装修工程施工专业资质贰级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4.2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相关专业(建筑工程)贰级以上(含贰级)注册建造师资格,主要技术负责人需具备中级(含中级)以上职称,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4.3具备经年检合格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4.4外省外市企业须办理有关进豫、驻备案手续;
4.5报名时需携带: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注册建造师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当地或企业注册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函(须在本公告发出后开具有效),外省、市施工企业进驻备案证明。
以上证件均需携带原件备审,并留存加盖红色公章的复印件一份;
五、报名时间及购买招标文件:
5.1报名时间: 2014年 03 月 25 日至2013年03月 31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北京时间)。
5.2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同报名时间。
5.3招标文件售价:招标文件1000元/套;。
5.4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地点:遂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受理大厅。
5.5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4年4月22日09:30
5.6开标地点:遂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开标大厅
六、其他相关事项:
招标人:遂平县公安局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省国贸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及电话:梅先生 0396-26717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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