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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欧邦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关于金华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交警支队直属二大队孝顺中队临时用房建设工程的公开招标公告

2014年04月25日 16:44 来源:打印

 

浙江欧邦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金华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委托,经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核准的招标计划( 金财采监确201400124号)和招标方式,就组织公开招标,现欢迎符合资质条件的投标人前来参加投标。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ZJOB2014-FW021-ZFCG0875

二、采购组织类型:分散委托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采购工程:

交警支队直属二大队孝顺中队临时用房建设工程

五、采购内容:

工程造价约154万元,建筑面积约945平方米,工期90日历天,交警支队直属二大队孝顺中队临时用房建设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

六、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申请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

投标人的特定条件

1、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企业资质及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独立法人

2、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要求: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资格的注册建造师并且无在建工程。

3、具有较强的本地化服务能力,单位注册地非金华市范围内应标人应在金华有分公司或办事处作为常驻服务和技术机构(需提供本地工商注册资料),并配有较强专业技术队伍,并提供快捷的售后服务响应。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提供以下资料: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建造师注册证书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各1

3、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4、单位注册地非金华市范围内应标人在金华有分公司或办事处作为常驻服务和技术机构(需提供本地工商注册资料)

八、招标文件的发售:

1、发售时间:即2014年4月26日起至2014年5月4日(双休日除外)。每天上午:9:00-11:30 下午:14:00-16:00。采购文件发售截止时间之后供应商仍可购买采购文件,但该供应商如对采购文件有异议应按本公告规定的时间内提出,逾期提出的,采购组织机构不予受理、答复。

2、发售地点:浙江欧邦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金华市永康街639号(美保龙中心)南楼B-603室)。

3、招标文件售价为:500元/本;售后不退。

4、联系电话:0579-82050037        传真:0579-82068009

九、投标响应截止时间2014年5月12日14时00分。

十、响应文件提交地点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3室(金华市双龙南街金华市工商局新大楼三楼)。

十一、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 2014年5月12日14时00分。

2、开标地点:金华市双龙南街1698号工商大楼3楼开标3室

十二、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万伍仟元整(¥15000.00元);开标当天与响应文件一同递交由代理单位签收

十三、本次开标有关信息刊登在:

浙江政府采购网 (http://www.zjzfcg.gov.cn

十四、采购方:金华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联系人:戴先生  联系电话:82420622

地址:金华市环城北路399号。

 

 

 

                                                    金华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浙江欧邦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14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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