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项目桂林市防洪及漓江补水斧子口水利枢纽库周生产道路新建工程已由桂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市发改行审字[2012]371号、兴交发[2013]25号文批复,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厅、财政厅联合以桂发改投资[2012]819号文下达了工程投资计划,招标人为兴安县水库移民工作管理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这些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建设地点:兴安县
计划工期:365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14年6月,竣工日期:2015年6月
建设规模:本工程起点位于斧子口水利枢纽水库坝址右坝肩,途径一菜木塘、黄腊岭、深渡、湾岭、天子、黄隘、牛塘、雷皮洲,终点位于华江乡千祥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的所有工程施工(路基、路面、桥梁、涵洞及其他工程等)
道路等级:林区汽车便道
标段划分:Ⅴ标段(YAK0+000---YAK7+000),长7公里;
Ⅵ标段(YAK7+000---YBK3+925.060),长7.1122公里;(含YA段YAK7+000`~YAK10+186.975、YB段全部,YB段长链0.21m)
Ⅶ标段(YCK0+000---YCK4+898.914),长5.5901公里;(含支线K0+000~支线K0+710.304,YC段短链19.108m)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公路工程二级以上(含二级)建造师资质,具有省级或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施工企业;并在人员、设备、资金、业绩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且投标人没有处于被交通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满足《桂林市农村公路施工及监理单位信用评价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规定,投标人须已按《公路工程施工企业基本情况登记表》向桂林市交通工程质量监督部门报送基本情况材料登记。
3.2在《桂林市农村公路施工及监理单位信用评价管理暂行办法》中,2013年桂林市农村公路工程施工及监理企业信用评价等级不低于B级。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 3 (最多数量)个标段投标,但只许中其中 1 个标段。
3.5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4.2 凡报名合格者,请于自接到电话或电文通知起五日内(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00 时至 12:00 时,下午 14:30 时至 17:00 时,在广西瑞真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桂林分公司(桂林市穿山路64号4楼) 购买招标文件。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50.00元,图纸及其它资料费另计,售后不退。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广西瑞真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桂林分公司(桂林市穿山路64号4楼)。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
(http://222.216.4.8)、桂林市政府采购网(http://zfcg.guilin.gov.cn)、(广西交通网)
http://www.gxjt.gov.cn上发布。
招标人:兴安县水库移民工作管理局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瑞真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兴安县兴桂路5号 地 址:桂林市穿山路64号4楼
联系人:唐先生 联 系 人:李 工
电 话:13788339697 电 话 :180783683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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