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规定,经财政部门批准,受招标人委托,我公司现对百色市凌云县沙里乡弄塘村等2个村土地整治项目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百色市凌云县沙里乡弄塘村等2个村土地整治项目
项目地点:百色市凌云县沙里乡弄塘村、沙里村
项目编号: BSLYTDZZ201401
批准文号: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桂国土资函[2013]1434号
招标人:凌云县土地开发整理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相凯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范围:土地平整工程、灌溉与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持工程及其他工程(具体按工程量清单和设计图纸指定范围内施工)。建设规模约 120.4652 公顷,项目工程施工费约 265.48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工期: 180 日历天
二、投标人资质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投标人必须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或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
3、投标单位必须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信用登记条件(桂国土资发[2011]27号)文要求的参建单位,且属于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关于明确广西土地整治项目参建单位有关问题的通知》(桂国土资办[2010]614号)或《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广西土地整治项目参见单位增补名单的通知》(桂国土资办[2011]108号)及《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广西土地整治项目参见单位增补名单的通知》(桂国土资发[2012]117号)推荐的施工单位或后来确认备案的广西土地整治项目参建单位名单(施工单位部分),但不包括《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关于桂西五县土地整治项目中存在不良从业行为参建单位的通报》(桂国土资发[2012]47号)文中被违规通报的施工企业。
4、项目经理:必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或公路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5、财务要求:投标人近3年( 2011 年~ 201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累计亏损额不超过本单位注册资金(新设立的企业除外)。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投标报名
1、报名时间及地点:
2、报名及所需提交的材料:
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持以下资料报名:①本人身份证;②报名期间开具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单位介绍信原件;③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国税或地税);④项目经理的建造师注册证书及其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⑤由社保机构出具的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的2013年4月份至2014年4月份以投标单位名义缴纳的社会保险证明;⑥由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含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的书面告知函。
注:以上未注明原件的资料提供复印件,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报名时提供原件核查,复印件须与原件相一致。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五、信息查询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网(www.gxdlr.gov.cn)、 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www.gxcz.gov.cn)、广西招标投标监督网(http://ztb.gxi.gov.cn/)及百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bsggzy.cn/)上发布。
六、联系电话及通讯地址
招标人:凌云县土地开发整理中心
地址:凌云县泗城镇新秀社区西灵小区207号
联系人:何工
电话:0776-7616009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相凯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南宁市明秀东路171号明湖大厦D座1001室
联系人:邓工
电话:0771-3138898
招标人:凌云县土地开发整理中心
招标代理单位:广西相凯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日期:2014年05月 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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