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创杰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受苏州工业园区组织人事局的委托,就其校园招聘活动企业行程代理的政府采购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有资格的单位前来参加投标。
一、招标编号:SZCJ2014-Y-G-005
二、招标内容:校园招聘活动企业行程代理
第一标段:校园招聘活动企业行程代理——西部线、东北线、北京线
第二标段:校园招聘活动企业行程代理——江苏线、华中线、中原线
三、投标单位资质要求:
(一)投标单位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之第二十二条“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在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供如下材料(所有资料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原件(或公证件)带至现场审核后退还):
1.投标单位要求为具有能够提供本次招标企业行程代理保障服务能力的旅行社或其他具有从事该项服务的经营范围及能力的单位,报名时提供投标单位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2.非苏州地区注册的投标单位要求在苏州有分公司或子公司,提供分公司或子公司营业执照副本。
3.非法定代表人报名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以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明,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投标单位的员工,出具相关证明资料(如社保缴纳证明等)。无特殊情况,投标时委托代理人须与报名时委托代理人一致。
4.投标单位提供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之第二十二条“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的承诺书。(格式自拟)。
注: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单位前来报名。请各投标单位将符合以上资格要求的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后装订成册,封面注明投标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传真、电子邮箱等信息,要求提供原件(或公证件)审查的需提供原件(或公证件)现场审核后退还。报名资料如有伪造或虚报,则评标小组有权取消该单位的报名或投标资格。为保证项目质量,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
递交报名材料时间:自招标文件发布之时起至2014年8月11日,每日9:00~11:00,13:30~17:00(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递交报名材料地点:苏州市干将西路399号银海大厦303室。
四、招标文件发售(报名)信息:
1. 出售(报名)时间:自招标文件发布之时起至2014年8月11日,每日9:00~11:00, 13:30~17:00(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2.出售地点:苏州市干将西路399号银海大厦303室(苏州创杰公司)
3.出售方式:现场出售、邮寄
4.售 价:人民币叁佰元/份,现金收讫,招标文件售后一概不退,如需邮寄,须另加邮寄费人民币50元整。也可通过邮局汇款至苏州市干将西路399号银海大厦303室(苏州市创杰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施紫秋收
五、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1.开始接收时间:2014年8月22日13:30(北京时间)
2.接收截止时间:2014年8月22日14:00(北京时间)
3.接收地点:苏州工业园区管委会(现代大道999号现代大厦) 9楼4号会议室
4.接收人:苏州市创杰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六、开标有关信息:
1.开标时间:2014年8月22日14:00(北京时间)
2.开标地点:苏州工业园区管委会(现代大道999号现代大厦) 9楼4号会议室
七、其他应说明事项:
1.投标单位对招标文件如有疑问,请将疑问于2014年8月12日9:00前以书面形式递交或传真至苏州市创杰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答疑会时间:2014年8月12日10:00
答疑会地点:苏州工业园区市场大厦(旺墩路168号)2楼会议室
2. 服务期限:2014年9月22日至2014年12月30日(具体按招标单位要求)
服务地点:跟踪招聘活动行程,全程服务。
八、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苏州市创杰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 苏州市干将西路399号银海大厦303室 邮政编码: 215002
电 话: 0512-65238891/65238816/13862107151 传 真: 0512-65238892
联系 人:潘莉莉 公司网址:www.cjzb.com 电子信箱:szcjzb@163.com
招标单位:苏州工业园区组织人事局
联系人:陶庆贤 联系电话:13771977844
本公告有关信息将同时在《苏州城市商报》、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江苏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jiangsu.gov.cn、苏州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uzhou.gov.cn上发布,敬请留意!
苏州工业园区政府采购监督部门电话:0512-66681165、66681197。© 1999-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版权所有 | 联系我们 | 意见反馈 | 京ICP备10046031号-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