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广西总队玉林市支队一中队和训练棚工程根据武警部队广西总队《同意调整玉林市支队教导队基本部署》(武司[2012]188号文)和玉规总要字[2009]A051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广西总队玉林市支队,建设资金来源业主自筹、政府专项资金及武警部队广西总队专项补助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广西总队玉林市支队一中队和训练棚工程
建设地点:玉林市玉州区名山街道榕楼村社头垌(玉林市玉梧路龟头岭段北侧,距玉梧公路
建设规模:总投资约为755.9万元,具体以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内容及招标人通知为准。
施工工期:300天(日历天)
招标范围:按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广西总队玉林市支队一中队和训练棚工程的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全部详细施工内容,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以上(含壹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建造师)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以上(含二级)建造师资质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符合桂建管﹝2013﹞17号文除外)。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4.2报名方式:由本单位法定代表人(持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以及拟派本工程的项目经理(持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注册建造师证书原件、2013年以来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的个人账户对账单原件或证明)携带以下资料现场报名:①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②资质证书正、副本复印件③安全生产许可证正、副本复印件④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正、副本复印件⑤税务登记证正、副本复印件⑥拟派往本工程五大员(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材料员、预算员)的上岗证、职称证、二代身份证、2013年以来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的个人账户对账单或证明复印件⑦企业法定代表人、拟派往本工程项目经理及安全管理员持有的省级或省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复印件⑧人民检察院出具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及拟投入本项目负责人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记录资料复印件(开标前查询),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上证件或资料复印件均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报名后留下存档;并同时提供原件核查,复印件须与原件一致方可报名。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
5.2招标文件(不含图纸,图纸费用另计)每套售价25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为
5.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广西总队玉林市支队
地 址: 玉林市
联 系 人:马志勇
电 话: 13977519222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德胜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玉林市教育东路475号玉林发电总厂四楼
邮 编: 537000
联 系 人:朱玲
电 话: 15723747716
广西德胜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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