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规定,经桂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股批准,现对南梧二级公路木乐圩镇路段扩建工程监理服务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2.1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南梧二级公路木乐圩镇路段扩建工程监理服务
项目编号:GXTZ-ZB-2014第(299-5)号
建设地点:桂平市木乐镇
2.2项目规模:南梧二级公路木乐圩镇路段扩建工程(K0+800~K3+000)全长约2200米,道路红线宽度50米。主要建设内容为道路、交通、给排水、综合管线、照明、绿化、涵洞等工程。工程建安投资估算约8900万元。详见施工图纸。
2.3招标范围:工程施工设计图纸(含设计变更)所包含的全部施工阶段监理。
2.4要求服务期:从签订委托监理合同之日始至工程缺陷责任期满止(与施工合同工期和施工质量保修期一致)。
2.5质量要求: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监理规范要求全过程监督工程质量,确保工程质量达到合格以上。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及以上资质的监理单位,拟派出的总监理师为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专业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并具备有效的诚信卡,符合桂建管﹝2011﹞8号文要求。
3.2潜在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经桂平市检察机关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确认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投标时必须出示由检察机关出示的无行贿犯罪记录相关文件。
3.3投标人须符合桂建管﹝2013﹞17号文号《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要求且备案,并提供在广西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中打印的备案资料。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注:以上材料必须是有效的,原件备查,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贰份备案。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250 元(不含图纸资料费),招标文件售后不退,不代办邮寄。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
5.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www.gxzfcg.gov.cn)、贵港市政府采购网(www.ggzfcg.gov.cn)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桂平市木乐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同泽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桂平市木乐镇 贵港分公司地址:广西贵港市仙衣路港宁花园66号
邮 编:537200 邮 编:537100
联系人:黄先生 联系人:王现梅
电 话:0775-3666343 电 话:0775-4566090
传 真:0775-3666343 传 真:0775-4561810
广西同泽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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