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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平市金田水电站关于广西桂平市金田水库电站增效扩容改造工程水轮发电设备及升压变电设备(二期)采购与安装招标公告

2014年08月29日 13:18 来源:打印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桂平市金田水库电站增效扩容改造工程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厅桂水规计〔2012175文批复了初步设计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桂财建〔2013295文下达了桂平市金田水库电站增效扩容改造工程投资计划,项目法人为桂平市金田水电站,招标人为桂平市金田水电站招标代理机构为广西桂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并已在广西水利水电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站备案,备案文号为桂水招标备案〔2014152   ,现对该改造项目的水轮发电设备及升压变电设备(二期)采购与安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工程项目名称:桂平市金田水库电站增效扩容改造工程水轮发电设备及升压变电设备(二期)采购与安装

项目编号:GYZB-2014004-3

工程建设地点:本工程位于广西桂平市金田镇浔江支流紫荆河上游。

交货地点:具体工程所在地。

标段划分及招标范围: 本工程(二期)设备采购与安装划分为2个标段,招标范围主要为:桂平市金田水库电站增效扩容改造工程(二期)招标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设备的设计、制造、工厂检验、试验(包括形式试验、出厂试验、现场试验)、装配、防腐保护、包装、运输及保险、交货、工地开箱检验、现场安装、现场试验、试运行、技术文件的提供、设计联络、技术培训、技术服务、协调、参加验收等内容。其中:

Ⅰ标段:桂平市金田水库电站增效扩容改造工程水轮发电设备(23号水轮机转轮更换,1号水轮发电机设备、调速器等配套设备)采购与安装。采购与安装投资约300万元。

Ⅱ标段:桂平市金田水库电站增效扩容改造工程升压变电设备(变压器、高压电气、站区一、二次线路等配套设备)采购与安装。采购与安装投资约190万元。

计划交货期及安装工期:计划交货期:合同生效后并接到招标人供货通知,Ⅰ标240个日历日、Ⅱ标60个日历日内交货; 安装工期: Ⅰ标60个日历日、Ⅱ标30个日历日。

承包方式: 单价承包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投标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独立法人资格(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在国内注册的);具有(Ⅰ标段:水轮发电机组的设计、制造能力;Ⅱ标段:变压器、高压电气的设计、制造能力)的生产厂家,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

3.2信誉要求:具有良好的企业信誉,近一年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无违法行为记录,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3财务要求:投标人近3年(2011年~201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累计亏损额不超过本单位注册资金(新设立的企业除外)。
3.4业绩要求:
□无要求;     有要求:近5年(2009年~2013年)具有本工程类似的水电站设备生产销售及运行业绩,需同时附以下两种材料:
①合同协议书;
②合同履约验收报告(工程完工验收或竣工验收鉴定书)或用户对运行情况的证明材料。
业绩证明材料要求从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中打印且清晰。
本工程类似的水电站业绩指:
Ⅰ标段:单机2000 kW及以上水轮发电机组设备。
Ⅱ标段:单机6300 kWA及以上变压器、35kV及以上高压开关设备。 
3.5其它要求:

3.5.1投标人必须是在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单位。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投标人资质证书副本,质量认证证书、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强制认证证书(若有)等证件必须是在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打印(打印后可复印用于副本但复印件必须清晰)。

3.5.2  2013年1月1后有不良行为记录的投标人,自记录其不良行为之日起一年内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6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条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由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负责发售。

发售时间:201499917,每天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330时至1630时(北京时间,工作日,下同)。

发售地点: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西南宁市怡宾路6号广西政务服务中心四楼)。

发售负责人:黄工程师、王工程师,联系电话:0771-5539841

发售方法: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中信息表打印件)或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建立信用档案的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中信息表打印件、本项目授权委托书原件),携带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的打印件、本年度的职工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对账单或社保部门出具的开标当月前连续3个月参保缴费证明原件、投标人基本账户复印件购买招标文件(同时提供资质条件、业绩要求所需证明文件打印件(原件备查))

打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如相关证件不是从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打印的或打印信息不全的或打印时间不是在购买招标文件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内的,投标文件无效。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50(不含图纸和技术资料费用),售后不退。

购买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方式:潜在投标人持银行银联卡到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售柜台刷卡支付(自投标截止时间起30天内,投标人凭有效的刷卡支付单和投标报名表到招标代理机构开具购买招标文件的发票,逾期不再办理发票开具手续)。

4.3 取消统一集中踏勘现场,采用投标人自行踏勘。在招标文件中将明确告知工程项目的概况,工程地点、周边环境、施工现场状况、投标条件等,并告知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和现场状况提出质疑的时限。

5、招标人接受投标人提问时间

招标人定于20139171700时前接受投标人提出的有关问题。

6.其他事项

6.1《委托代理人信息表》上载明的法定代表人(持居民身份证原件)或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和居民身份证原件)携带《委托代理人信息表》打印件必须参加开标会并签到验证;若投标人的上述指定人员未参加开标会,或投标截止时潜在投标人没有递交投标文件的,招标人认为其已放弃投标。

6.2 招标人约定:201311后有不良行为记录的投标人,自记录其不良行为之日起一年内不得参加本项目设备采购与安装投标。

6.3 本项目按有关要求,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政府采购网、广西招标投标监督网、广西水利信息网、广西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网、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8. 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招标项目定于20141091000时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西南宁市怡宾路6号广西政务服务中心四楼)公开开标。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桂平市金田水电站

  址:广西桂平市金田茶林村风门坳

联系人:吴水木

  话:0775-3525017

  真:0775-3525017

E-mail1957058587@qq.com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桂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址:广西南宁市民主路1-5

  编:530023

联系人:马运生

电话/传真:0771-2185479

E-mailgxgyzb@126.com  

  址:www.gyecc.com.cn

监督部门及联系电话:

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管理局:0771-2501293

广西水利水电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站:0771-2185381

 

 

                                  人:桂平市金田水电站(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名)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桂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名或盖章)

                                   O四年八月二十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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