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4年大连市政府实施“农村中小学供暖设施改造工程”(大教[2014]55号),庄河市将对17所学校采取电暖气供暖方式进行改造。 大连市教育局经过东港、南京等地多次考察,推荐使用哈尔滨新太阳电器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生产的捷阳牌电热取暖器。该产品是国家专利产品,采用网状低温发热设计,电热暖气片运行稳定,寿命长久。电热暖气片发热元件经过二次封闭绝缘处理,绝缘电阻可达50兆欧以上,发热体选用耐热性极好的镍铬合金线(其物理极限温度1100℃),防潮登记为IPX4级,确保使用安全。散热体选用铝合金制作,采用棱翅结构,散热翅片上下端边缘为半圆斜角具有整流功能。散热体正面采用辐射散热,背面采用对流散热,提升热效。该产品属国内独一产品。该产品经东港市10余所学校8年多使用,寿命长,效果好。 |
| 采 购 人 | 庄河市教育局 | ||||||||||||||||||||||||||||||||||||||||
| 项目名称 | 庄河市教育局电热取暖设备设施采购项目 | ||||||||||||||||||||||||||||||||||||||||
| 项目编号 | ZH-2014-126 | ||||||||||||||||||||||||||||||||||||||||
| 论证时间 | 2014年9月17日 | ||||||||||||||||||||||||||||||||||||||||
| 专家论证意见 | |||||||||||||||||||||||||||||||||||||||||
| 经论证专家小组现场论证,一致认定庄河市教育局拟采购的电热取暖器,需满足以下技术标准: 1.采用网状低温发热设计,电热暖气片运行稳定,寿命长久; 2.电热暖气片发热元件经过二次封闭绝缘处理,绝缘电阻可达50兆欧以上,发热体选用耐热性极好的镍铬合金线(其物理极限温度1100℃),防潮登记为IPX4级,确保使用安全; 3.散热体选用铝合金制作,采用棱翅结构,散热翅片上下端边缘为半圆斜角具有整流功能。散热体正面采用辐射散热,背面采用对流散热,提升热效。 根据采购人目前考察所知,满足以上技术标准的产品只有哈尔滨新太阳电器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生产的捷阳牌电热取暖器。 基于以上原因,本项目符合政府采购法相关规定。庄河市教育局电热取暖设备设施采购项目适合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供应商推荐为“哈尔滨新太阳电器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论证小组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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