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福州市军队离休退休干部洪山休养所室内门球钢构房工程已由上级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福州市军队离休退休干部洪山休养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招标人为福州市军队离休退休干部洪山休养所,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卓知项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 公开 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福州市军队离休退休干部洪山休养所;
2.2.工程建设规模:本工程控制为504345元,发包价为470425元,K值为7%;
2.3.招标范围和内容:包括福州市军队离休退休干部洪山休养所室内门球钢构房工程施工等,具体以工程量清单及招标图纸为准;
2.4.工期要求:总工期75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无;
2.5.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6.本项目(标段)招标有关的单位:
2.6.1.咨询单位:福建省闽地建筑设计院;
2.6.2.设计单位:福建省闽地建筑设计院;
2.6.3.代建单位:无 ;
2.6.4.监理单位:待定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合法有效的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企业资质和《 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应具备合格有效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建造师注册证(含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并具备《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必须为本企业在岗人员,以注册建造师证书上的注册单位为准;
注:①依据闽建筑[2013]41号文件规定:①二级临时注册建造师已按规定在2013年12月31日前提出延续注册申请或者已办理完延续注册的二级临时注册建造师;②已提出申请但还未办理完成延续注册的二级临时注册建造师,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福建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管理中心出具的延续注册受理证明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
②依据闽建筑函[2014]6号文件规定:①已按规定在2014年2月28日前提出延续注册申请或者已办理完延续注册的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人员;②已提出申请但还未办理完成延续注册的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人员,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行政服务中心出具的延续注册受理单,否则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
3.3.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投标人和其拟派出的项目经理 “类似工程业绩”要求:无 ;
3.5.投标人应在福建省注册登记,并具备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6.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通知》(闽检发[2014]7号)文件规定,投标人须提供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由投标供应商向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院申请查询,复印件须注明“与原件一致”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7.投标人不属于《福州市建筑市场主体不良行为认定及处理办法(试行)》(榕建筑[2007]92号文)中从业限制的当事人;
3.8.投标人没有因违法违规被限制参加相应项目投标;
3.9.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标段)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10.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资格后审。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 年9月22日9时30分至2014年10月6日17时 0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到福州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fzzfcg.gov.cn)网上报名并下载查看招标文件。投标人需上网完成报名手续,未在规定时间内网上报名的潜在投标人将失去投标资格。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采用在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的办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即2014年10月13日17时00分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从投标人所在地企业基本账户银行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招标人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伍仟元整。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4年10月14日9时15分。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密封的纸质投标文件提交到福州市鼓楼区温泉公园路69号福州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福建卓知项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代表处。同时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福州市政府采购网;逾期送达纸质投标文件的,或提交的纸质投标文件未密封的,或逾期未成功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7.2. 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理或授权委托人应当持授权委托书原件或建造师注册证书原件(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本人身份证原件到场核验登记,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7.3.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投标人对本次招标活动事项提出疑问的,请在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将质疑问题以书面形式(有效签署的原件并加盖公章)与本招标代理公司联系,口头质疑不予接受。若超出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的时限才提出质疑,其质疑将不予接收。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福建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fjzfcg.gov.cn)福州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fzzfcg.gov.cn)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州市军队离休退休干部洪山休养所;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
电话:0591-83718906;联系人:王所长。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卓知项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金鸡山温泉疗养院10号楼二楼,邮编: 350001 ;
电话:0591-87678739;传真:0591-83801221;联系人:小陈 。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账户名称:福建卓知项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福州分公司;
开户行:中国民生银行福州温泉支行;
帐 号:1510012830002079;
(应在汇款凭证上注明“ZZFZ2014招字111号投标保证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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