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受中山市公安消防支队南头大队(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中山市公安消防支队南头大队灭火救援器材设备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GMTC143ZZHG0458JO。
二、采购项目名称:中山市公安消防支队南头大队灭火救援器材设备
三、采购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预算金额:1060000.00元
四、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货物的名称、范围及主要内容及要求)
1. 中山市公安消防支队南头大队灭火救援器材设备;
2. 内容:灭火救援器材装备采购(详见用户需求书)。
3. 实施时间:合同签订后30天内。
4. 简要技术要求或招标项目的性质: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用户需求书”的采购项目内容;
5. 投标人必须对该项目的全部内容进行投标。
6. 本项目不允许提交备选方案;
7. 该项目招标文件进行公示,公示期:五个工作日。
五、供应商资格条件: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企业法人。
2、 具有合法的生产或销售(代理)经营权;
3、 外地企业必须在广东省内设有售后服务机构(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4、 须提供投标人近三年内(从本项目公告之日往前3年,投标人成立不足三年的可从成立之日起算)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人营业执照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人民检察院出具《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的原件放入正本(复印件无效);
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 投标人必须在采购代理机构登记报名且购买了招标文件。
注:报名时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并加盖公司公章(购买招标文件的单位,均被视为已充分理解本公告的有关要求)。
六、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本次招标均使用北京时间,24小时制):
1) 本次招标的投标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4年9月30日至2014年10月13日(节假日除外)每天9:00~12:00,14:30~17:00。
2) 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14年10月22日14:30~15:00。
3) 投标截止时间:2014年10月22日15:00
4) 开标时间:2014年10月22日15:00
七、本招标文件规定的地点:
1) 发售招标文件地点:中山市东区中山四路63号华凯商务大厦二楼,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中山业务部。
2)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中山市东区中山四路63号华凯商务大厦二楼,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中山业务部。
3) 开标地点:中山市东区中山四路63号华凯商务大厦二楼,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中山业务部。
八、招标文件售价:标书费 200。不办理邮购。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九、采购代理机构将不承担投标人准备投标文件和递交投标文件以及参加本次招标采购活动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十、招标文件公示/下载:中山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zhongshancz.gov.cn/cgzx/)
十一、 有关此次招标之事宜,可按下列地址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查询:
² 采购人名称:中山市公安消防支队南头大队
l 采购人联系人:刘先生
l 采购人联系电话:0760-23184166
² 采购代理机构: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l 中山地址: 中山市东区中山四路63号华凯商务大厦二楼
l 开户银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彩虹支行
l 帐号:138016516010018025
l 收款人: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中山业务部
l 电 话:0760-88230151 88230132
l 传 真:0760-88383654
l 邮 编:528403
l E - mail:lukalala@163.com
l 联 系 人:张小姐 前台咨询
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
2014年9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