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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交通事故毒化类检验鉴定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2014年10月17日 14:41 来源:打印

          深圳市振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的委托,为交通事故毒化类检验鉴定服务项目(招标编号:0868-1442ZD227F)所需的服务。本项目采用国内公开招标的采购方式,邀请合格投标人就本项目所需采购的服务提交密封投标。具体事项如下:

1   兹邀请合格投标人就下列服务提交密封投标:

序号

货物名称

单位

数量

交货期

1

交通事故毒化类检验鉴定服务项目

1

须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并出具检验鉴定报告

    *注: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合格投标人指: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者是经总公司出具愿为其参与本项目投标以及履约行为承担民事责任承诺书的分支机构(同一家总公司只能授权一家分支机构参与投标,且总公司不能与下属的分支机构同时参与投标)(以上提供相关证明扫描件,原件备查);

2)  具有司法部或广东省司法厅司法行政机关许可(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  具有深圳市政府采购注册供应商资格(供应商注册网址:http://www.szzfcg.cn);

4)  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定期向深圳市人民检察院申请对政府采购供应商库中注册有效的供应商进行集中查询,供应商投标报名时在政府采购供应商库中的状态为有效)。

3、洽购招标文件时需要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供应商注册卡复印件(加盖投标法人公章)。

4、招标文件于2014 10  17  日至2014  10   26  日(节假日除外),每个工作日AM9:30时至11:30时,PM14: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洽购。本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 300 元,售后不退。若邮寄,相关费用由购买方负责(邮费人民币100/套)。采购代理机构将不对邮寄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延误或丢失负责。

5、 投标文件于2014  10   29  14:00时至14:30时(北京时间)时间段内递交到开标地点。届时请参加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和授权书出席开标仪式,经采购代理机构核实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身份后才接受在投标截止当日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亲自递交的投标文件。电报、传真形式的投标概不接受。

6、兹定于2014  10   29  14:30时(北京时间)在深圳市罗湖区红宝路京基金融中心D座(蔡屋围金龙大厦)1003号公开开标。

7、洽购招标文件后不参与投标的,请于2014  10   27  日前以书面的形式通知招标代理机构。

8投标人应在2014  10    27  17:30前将一金额:10,000.00(大写:人民币壹万圆整)的投标保证金按招标文件要求交至采购代理机构,否则有可能导致投标人本次投标无效。

9、 投标保证金必须以银行转帐(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方式提交,并到达采购代理机构银行帐户:

收款人:深圳市振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深圳分行安联支行

银行帐号:755914788210601

采购代理机构:深圳市振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宝路京基金融中心D座(蔡屋围金龙大厦)1003

洽购招标文件:

地址:深圳市振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深圳市罗湖区红宝路京基金融中心D座(蔡屋围金龙大厦)1003号)

电话:0755-82786028         82786018-807

传真:0755-82786028

联系人:杨小姐    孙小姐

保证金联系人: 0755-82786018/82786038-802  彭女士

网址:  http://www.ccgp.gov.cn    

  http://www.szzfcg.cn  

  http://www.szzdzb.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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