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贺州学院委托,贺州市政府采购招投标中心拟对贺州学院东校区资产以公开挂牌的方式进行转让,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贺州学院东校区资产挂牌转让
二、项目编号:HZZG2009让字011号
三、转让标的:本次转让标的为位于贺州市西约街167号及芳林路陶瓷厂南的贺州学院东校区房屋建筑物、土地使用权、活动场所、水泥路及围墙、管道及沟槽、设备、家具、窗帘、园林绿化、生化楼实验台及壁柜、其他固定资产。
四、转让底价:贺州学院东校区资产转让底价为人民币9660万元。
五、竞买人资格: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它组织,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六、竞买人受让的前置性条件和要求:
1、竞买人竞得贺州学院东校区资产后,必须用于创办贺州职业学院使用,土地性质为教育出让地。
2、根据市政规划要求,必须在受让的土地中划出70平方米的面积用于垃圾处理中转站建设。
3、付款方式:签订转让合同后十个工作日内付合同总价款的50%,在获得贺州职业学院批文后的五个工作日内付合同总价款的25%,剩余的25%合同总价款在贺州学院完全搬迁后五个工作日内付清。
4、完全移交贺州学院东校区资产的时间为不超过2012年7月30日。受让方支付首期合同价款后,在2010年7月30日转让方移交50%的资产给受让方用于办学。
5、产权过户的费用(土地出让金除外)由受让方承担,需要缴纳的税金按国家税法的规定由转让方和受让方分别承担。产权过户手续由贺州学院代办。
6、贺州学院东校区资产转让后,东校区内的公共活动场所、道路、校门等公共设施,受让方不能以任何方式,如修建围墙、栏栅等设置障碍物,阻碍交通和人员往来,人为地将在东校区内的教职工生活住宅区隔断。
7、贺州学院东校区内部合作合资的体育设施、供水、供热设施,由贺州学院与合作方自行协商解决。
七、确定竞得人的标准和方法:本次挂牌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八、本次挂牌转让的竞买保证金为人民币贰佰万元整。
九、本次挂牌转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文件。
十、本次挂牌转让的相关时间:
1、本次挂牌的公告时间为2009年9月7日至2009年9月26日,
2、领取挂牌文件的时间:2009年9月7日至2009年10月10日(正常上班时间)。
3、递交书面申请时间:申请人可于2009年9月7日至2009年10月10日下午5时前递交书面申请
4、竞买保证金到帐截止时间为2009年10月10日下午5时止。
5、挂牌时间为2009年9月27日至2009年10月12日上午10时。
十一、挂牌时间截止时,竞买人应当出席挂牌现场,由挂牌主持人确定挂牌截止和宣布最高报价及其报价者,并询问竞买人是否愿意继续竞价,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十二、如对本项目有受让意向者请与贺州市政府采购招投标中心联系并领取挂牌文件,挂牌文件售价:每本200元,如需邮寄另加邮费50元,挂牌文件售后不退。挂牌文件邮寄的方法:请用电汇方式将250元汇入以下账户,办理汇款后请将详细的收件人、邮寄地址、邮编、电子信箱、联系电话、传真号码等资料传真到我中心。如未能提供联系方式和准确的邮寄地址造成挂牌文件无法邮寄或有更改及有补充通知而无法联系的,后果由申请人自负。
十三、购买挂牌文件办理汇款及竞买保证金交纳账户:
开户名称:贺州市政府采购招投标中心
开户银行:建行贺州支行贺州大道分理处
帐 号:45001647402059111111
十四、代理机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名 称:贺州市政府采购招投标中心
地 址:贺州市贺州大道3号贺州市政务中心四楼 邮编:542800
项目负责人:黄先生 联系电话:0774-5137827、传真:5137827 (Fax);
领取挂牌文件联系人:李女士 联系电话:0774-5137812 传真:5137827
十五、竞买人如需了解标的状况,可以在领取挂牌文件后向我中心提出书面申请,由转让方安排竞买人对标的的现场考察。否则,视为放弃对标的的现场考察并视为对标的已全面了解。
十六、网上查询:(广西财政厅网)http://www.gxcz.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贺州市政府采购招投标中心网)http://www.hzzfcg.com/。
贺州学院
贺州市政府采购招投标中心二〇〇九年九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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