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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地铁工程安全门总承包项目更正公告

2010年09月29日 16:42 来源:打印

  大连地铁工程安全门总承包项目(招标编号:BXZC2010004),2010年9月25日发出招标公告并且开始发售招标文件,现本项目招标公告做如下变更:

  

原公告为:
    三、投标人除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具备的资格条件如下:

 

      (三)投标人应具有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或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以及工信部颁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叁级及以上资质。

  (四)如投标人不具有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或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可与具有该资质的安装单位组成联合体;如投标人不具有工信部颁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叁级及以上资质,可与具有该资质的、注册资金不少于1000万元的单位组成联合体。为了方便售后服务,建议投标人与注册地为大连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企业结为联合体。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投标人须提供联合体协议。联合体的牵头人必须为屏蔽门(安全门)制造商。

  现变更为:

   三、投标人除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具备的资格条件如下:

  (三)投标人应具有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或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

  (四)如投标人不具有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或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可与具有该资质的安装单位组成联合体。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投标人须提供联合体协议。联合体的牵头人必须为屏蔽门(安全门)制造商。

   

  

原公告为:
五、报名要求:

 

  投标人申请购买招标文件:未注册会员的供应商须登陆大连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信息网(http://www.ccgp.dl.gov.cn)“会员专区”进行注册并申请购买招标文件;已注册会员的供应商须进入政府采购交易管理系统申请购买招标文件。

  通过大连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管理系统申请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时请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的原件、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或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证明原件、工信部颁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叁级及以上资质证明原件、联合体协议原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项目负责人职称证、毕业证原件等及上述材料相应复印件2套,编订成册(复印件需加盖公章),招标代理人将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初审(仅限于发售招标文件),初审合格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详细资格审查以评标委员会审议结果为准。

  现变更为:

  五、报名要求:

  投标人申请购买招标文件:未注册会员的供应商须登陆大连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信息网(http://www.ccgp.dl.gov.cn)“会员专区”进行注册并申请购买招标文件;已注册会员的供应商须进入政府采购交易管理系统申请购买招标文件。

  通过大连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管理系统申请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时请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的原件、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或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证明原件、联合体协议原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项目负责人职称证、毕业证原件、业绩证明材料等及上述材料相应复印件2套,编订成册(复印件需加盖公章),招标人将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初审(仅限于发售招标文件),初审合格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详细资格审查以评标委员会审议结果为准。

  其他内容不变。

  招标代理人:大连博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孙月阳 韩雪     电 话:0411-83787713/0411-83787702

  传    真:0411-83787899(自动) 

  电子邮箱:dlboxing0411@sina.com.cn

  地    址:大连市西岗区新开路69号锦绣大厦28F-5

  

  开户银行及帐号:中国工商银行大连西岗支行34002005090063216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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